编号:501438041县公安局推动农民工落实城镇化情况汇报201X/X/XX为做好我县新型城镇化综合工作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改革,我县试点先行,改革创新,引领示范,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县城乡统筹发展。同时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将我县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1、简化落户手续和办理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户籍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内容和措施,为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结。2、凡在我县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及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3、对扶贫生态移民、水利水电移民在移民搬迁时,要将户口迁入城市、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结合迁村并点、旧村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居住地迁往城市、城镇的,户口随迁城市、城镇落户。4、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障机制。5、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允许户口已迁入本地城镇外来工作人员租住保障性住房;鼓励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家庭租住商品房。6、凡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购买首套商品房,且人均建筑面积**m²以内的部分,给予购房补贴。7、县内农[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