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92624403园区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201X/X/XX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搞好今年夏秋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人武部赋予我园区的征集任务,现就今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一、有关政策规定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政策规定,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严格执行。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男青年,以本科、大专和高职(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8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可以批准入伍。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男、女均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条件。征集男、女青年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