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7818784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思考201X/X/XX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思考(此处须修改)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颂外的调解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事项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严格的工作纪律,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因此被许多国家誉为“东方之花”。人民调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优其是随着当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种利益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民间纠纷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新的艰巨而繁重的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谈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设有6个县级行业调委会,7个镇(街道)调委会,69个村调委会、496个村民调解小组,6个社区调委会、121个居民调解小组,1个个人调解室,共有人民调解员448人,调解联络员1851人。其中县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专职调解员10人,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调解员63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0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个、调解员37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75人),村(居)民调解小组617个、调解联络员1851人。2.经费保[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