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市场竞争法本章介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强烈愿望。因此,当代各国普遍重视竞争法律制度的建设。从1889年加拿大制定世界第一部竞争法——《预防和禁止贸易合并法》开始,随后,美国于1890年制定了《谢尔曼法》(即《维护贸易与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危害法案》),德国于1923年制定了第一部反垄断法,即《卡特尔条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各国国内竞争立法迅速发展的同时,国际领域也在构筑统一的竞争法体系。本章介绍(续)1980年12月第35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控制限制性商业行为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的多边协定》。我国于1993年9月2日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市场竞争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一般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两部分内容。掌握竞争法知识,不仅能够为我们研究和处理竞争法律纠纷提供帮助,而且对于经济法思想理念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重点问题竞争法的概念、对象和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关键术语竞争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垄断反垄断法第一节竞争和竞争法概述一、竞争的概念和功能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1、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2、竞争法的基本内容(1)反不正当竞争法(2)反垄断法(3)维护公平竞争的其他法律制度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制裁1、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2、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反垄断法一、垄断和垄断形式1、垄断的概念2、垄断的形式二、反垄断法及其性质和地位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1、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和意义2、适用除外制度的范围四、反垄断法执行机关和垄断案件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