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74559191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201X/X/XX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2014年以来,我们市的“两法衔接”工作在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行政执法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省会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一是“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片面强调本单位的客观困难,对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和移送案件的意识不强,还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信息平台案件录入不及时,上传率较低,漏报、瞒报时有发生,导致一些该移送的案件未移送,“以罚代刑”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少、流动性大、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没有设置专门机构,没有配置专门人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对案件移交标准和要求掌握不够清楚,导致录入案件信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个别基层检察院虽设有兼职人员,但精力不够集中,业务素质不强,这些都影响了“两法衔接”工作高质量的开展。三是工作合力仍需加强和提升。一方面,在行政执法单位内部存在着信息平台与具体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有的只重视平台建设,但在案件管理上还缺少协作机制,致使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部门和责任人不掌握情况,信息平台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刑事司法机关内部也存在协调不够的问题,一个案件移送后,往往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在汇总、统计等方面与信[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