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81570076检察院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经验材料201X/X/XX检察院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经验材料***院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02件803人,移送法院提起公诉795件796人,收到法院生效判决788件789人,判决拘役658人,拘役宣告缓刑125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通过侦查监督,公安机关撤回起诉3人。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数的比例为98%。从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在起诉的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99%以上案件为醉驾案件,案发时间、地点相对集中,涉案人员多为男性,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我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主要有以下经验做法:一、提高审查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专案专人办理,成立了危险驾驶办案组,根据案件的多少相对固定1至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此类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后,采取“集中讯问”、“集中开庭”的方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二、合理分配时间,突出打击合力。根据我县公检法机关的联合会议纪要,对犯罪嫌疑人刑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案件,原则上公检法合理分配时间,争取在七日的刑事拘留期限内办结。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三日内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两日内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受案后两日内做出判决,在办案的同时,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存在的血样送检、侦查期限、调查取证等不规范行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坚决要求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尺度,形成对[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