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淄博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七月三日淄博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切实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淄政发〔2006〕5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按照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协调发展、工程带动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全力提高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确保2015年之前,在我市基本构建起符合生态学原理的园林绿化体系和循环经济体系,实现大地园林化、生态无害化与城市“人性化”,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以上,城市综合物种指数达到0.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达到0.7以上,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热岛效应程度控制在2.5℃以下,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00天燉年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并实现24小时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次干道平均车速40公里燉小时以上,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90张以上。城市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二)实施步骤:分两个阶段实施。1.奠定基础、整体推进阶段(2007-2010年)。在该阶段,城市绿量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自来水普及率、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等指标达到十一五规划指标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其他指标水平也有大幅提升。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城市绿地面积达到8500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27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38%和1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达到0.5以上,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达到500米,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大环境绿化体系基本形成;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00天燉年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结构性污染得到有效改善,工业三废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提升;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生产、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7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次干道平均车速控制在40公里燉小时左右;城市生态敏感区域的植被恢复与保护绿带建设取得突破,建立健全城市热岛效应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的监测监管体系,生物多样性得到良好体现,热岛效应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起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构筑满足市民不同层次卫生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45张,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重点强化、全面达标阶段(2010-2015年)。在该阶段,要集中力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城市生态环境指标、生活环境指标和基础设施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主要任务(一)城市绿化建设总体要求:按照绿量与品质并重、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兼顾、新城建绿与旧城增绿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组群式城市结构特点,打造张博路--柳泉路、张辛路--张周路--新济青路两条绿色通道和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两条绿色轴线纵横交织的“双十字型”城市大环境绿化框架,依托这一框架,对城市近郊山体、水系和风景名胜区进行以植树造林、恢复植被为主的绿化,打造近郊生态景观植被圈;在城区绿化中突出抓好公园绿地系统的健全完善与路网绿化的纵横贯通,建设一批大小适宜、分布均匀、便民实用的游园绿地,建立林荫大道、绿化景观大道、绿色通道纵横交织的道路绿网,增加城区居民的绿化空间拥有量。同时加强城乡绿化、社会绿化与专业绿化的整合;构筑结构紧凑、功能健全、规模效益突出的城市大环境绿化系统。1.公园绿地围绕丰富植物品种和群落、增加园林绿地文化含量两大重点,大力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努力提高建设质量。今后10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建设20处大型公园、100处游园绿地,增加公园绿地1500万平方米,实现市区内任意一点500米半径内有一处公园绿地。同时,对广场绿地进行以增植乔木为主的充实改造,建设绿荫广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中心城区依托四宝山区域植被恢复和山体绿化,建设淄博市乡土树种繁育推广基地(牧龙山森林公园),总面积66.6万平方米,建成我市面积最大、功能最完善、生态效益最显著、植物品种最丰富的专类公园,打造成为中心城区的“绿肺”;同时完成菩林生态公园、新城区中央公园、炒米山森林公园、张店温泉度假公园、黄土崖湿地公园等工程;对淄博动物园、张店青年公园、张店植物园、张店儿童公园、威尼斯乐园、西五路游园等原有公园绿地进行升级改造。确保201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06万平方米,2015年达到1200万平方米。淄川区重点建设好淄川湿地公园、般阳河公园、圣水泉公园、月亮湾水景公园等工程;对留仙湖公园、奎盛园等原有公园绿地进行高标准改造。确保201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90万平方米,2015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43万平方米。博山区重点建设好峨眉山公园、东山公园、太阳山公园、莲花山公园、迎宾广场等工程,对博山公园、黑山公园和世纪广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201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80万平方米,2015年达到539万平方米。周村区完成东部新区绿地建设,重点建设好米山公园、滨河公园、涿河公园、淦河公园、汇龙园等工程,对人民广场、青年公园等原有公园绿地进行改造升级,确保201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92万平方米,2015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45万平方米。临淄区重点实施齐鲁化学工业园区绿化,建设好市民文体中心、三角地公园、北苑公园、淄河公园、体育中心公园、烈士陵园绿化等工程,对齐园、胜炼公园等原有公园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确保201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62万平方米,2015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51万平方米。2.道路绿化对城区道路实施以补植、增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化改造,确保每条城市道路两侧都种植行道树,有条件的种植两排或多排行道树,建成林荫大道。进一步推行拆墙透绿,加强街头游园建设。在城区外围道路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塑造各具特色的道路绿化景观;要加快高速公路、环城公路林网建设,城区间绿色通道要通过丰富植物品种和群落体现植物造景特色。在立交桥等道路空间节点处,建设大面积、高品质的游园绿地,形成景观亮点。中心城区重点实施昌国路立交桥绿化工程、新城区路网绿化、胶济铁路绿化、济青高速公路绿化、张店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科技工业制造基地新建道路绿化,完成好昌国路、中润大道续建、鲁泰大道续建、花山西路、化北路、山泉路、张南路绿化工程;对金晶大道、新村路、共青团路、潘南路、西六路北段、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等城市道路实施拆墙透绿与统一改造。淄川区重点实施张博路、胶王路绿色通道续建工程和开发区路网绿化,完成好淄城路、聊斋路、文峰山路、外环路和张八铁路城区段等绿化工程;对松龄路、文化路、将军路进行拆墙透绿与升级改造。博山区重点实施高速路口立交桥绿化,完成北山路、泉水路、东过境路、西过境路南延、北外环路、南过境路和南北域城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对中心路、人民路、水河路、沿河路等道路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周村区重点实施北外环路、开发区北路、西过境路、东过境路等道路绿化;完成东门路、新建东路等城市道路绿化改造。临淄区重点实施102国道、东过境路、北外环路、桓公路东延段、天齐路、合安路、牛山路、辛烯路等道路绿化;对齐园路、稷下路、闻韶路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3.风景名胜区绿化严格遵循风景名胜区规划,按照大绿量、多栽树的原则,在风景名胜区特别是近郊景区实施大规模植树绿化,逐步建设完成90平方公里的城市近郊景区生态植被带,充分发挥风景区绿化对城市生态的调节作用。风景区植树绿化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兼顾景观树种和经济树种。要注重景区原有植被,特别是构成景区特色的原生植物群落的保护与巩固,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做好古树复壮和濒危树种保护,加强对古树后续资源的监管与保护。重点规划建设花山柳毅山景区生态恢复、黑铁山景区绿化、蟠龙山景区绿化、玉黛湖景区绿化、炒米山景区绿化、萌山风景区绿化、樵岭前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泉河景区上下龙湾绿化和马兰峪生态保护、杜坡山景区生态综合保护、文峰山景区绿化、齐故城景区绿化及小城墙遗址绿化、田齐王陵保护绿地、安平高阳故城保护绿地、九天洞景区生态保护、马踏湖风景区湿地植被恢复、黄河风情区绿化等景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2015年前实现山岳人文型风景名胜区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湖泊水体型风景名胜区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4.水系绿化在城市河流、水库、湖泊等自然湿地与人工水体周边区域建设大面积生态保护绿化带,塑造生态驳岸,避免人工砌筑河堤与河床,形成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滨水植物、陆生植被组成的水系植被系统,推动湿地公园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到2015年,河道两侧全部实现绿化覆盖,90%的河道形成生态型驳岸。中心城区重点抓好孝妇河、猪龙河、涝淄河、玉龙河绿化,在城区段河道两侧建设游园绿带,在城市外围段建设生态保护林带;淄川区抓好孝妇河流域、般阳河流域绿化;周村区抓好淦河流域、米河流域、涿河流域绿化。5.防护绿地重点搞好四类防护绿地建设。一是生态敏感区防护绿地。在城市山体、河湖等生态敏感区域外围营建生态防护林、水土保持林、驳岸保护林,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被毁山体进行植被恢复,重点推动四宝山地区生态保护绿地建设,实施孝妇河、淄河、猪龙河生态风光绿带建设和四宝山地区生态保护绿地建设。二是工业污染防护绿地。在污染工业区外围与居住区之间,建设以速生树种为主的污染隔离林带,重点在张店东部化工区与城区东部居住区之间建设50米宽的污染隔离林带,在齐鲁化学工业园区与附近城镇及城区之间建设50米宽的防护林带,在齐鲁石化公司厂区和临淄城区之间建设50米宽的隔离林带,在铁路两侧营建噪声防护林。三是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围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绿地。重点围绕临淄齐文化遗迹群、柳泉蒲文化保护区、博山传统民居保护区、周村传统街区保护区建设突出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性绿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四是城市氧源林地建设。在城区上风向规划城市生态环境保留地,营建以速生林为主的城市氧源林地。6.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与村镇绿化严格按照《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关于各类社会单位和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要求,落实单位庭院与居住区绿化建设。在具体绿化建设中,大力推广乔木群落造景、垂直绿化、见缝插绿、破硬造绿和屋顶绿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绿化规划审批制度,对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和植物种群的科学性严格把关,加强跟踪监督,实施竣工验收,确保建设单位按规划落实绿化建设任务;对社会单位、居住区进行绿地率普查,按照《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绿化指标,组织开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