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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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新产品开发奖惩制度一、目的提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责、权、利,完善管理。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三、职责1、销售内勤负责每月新产品销售情况的统计与反馈;2、财务部负责新产品开发成本、平均销售毛利率、设计失误损失核算等并反馈;3、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本制度的实施四、细则1、技术开发人员职责(1)应按公司发展规划,按时完成设计开发任务。(2)应做好开发作业时的跟踪、反馈、沟通与协调,确保开发试制顺利进行。(3)有责任做好与供应商和金加工的沟通,确保外协加工质量及交货期;(4)有责任做好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了解产品在客户现场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整改;(5)有责任承担因设计失误(包括态度、责任心、认真程度等)所带来的各种损失;(6)应努力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活动,适应公司发展需要;(7)负责新产品开发所需部分新材料的初期采购与验收作业;(8)应严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外泄。(9)应遵守有关协议(如劳动合同、项目开发协议、保密协议等)与国家法律、法规;(10)有责任承担制程中现场指导错误所造成的损失。2、一般技术管理人员(含工艺员)职责(1)负责协调处理技术开始所需的日常事务;(2)收集、整理技术开发所需的输入、输出信息(项目技术、工艺、图纸、软件、标准等),并归类存档;(3)监督工艺文件的发放、更改、回收和处置工作,对工艺的即时性和有效性负责提案处理;(4)负责工艺文件和图纸的电子文档整理和收藏保存;(5)审核、审定、批准工艺文件、图纸等含外来技术资料和信息在内的设计输入;(6)沟通并及时反馈处理新产品开发中的各种内、外部事务,以确保开发计划的实施;(7)对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统一性和完整性负责;(8)负责售出新产品的客户技术服务和必要的技术支持;(9)对自己工作范围涉及的技术文件、技术秘密的外传、失、泄密负责;3、技术部部门负责人职责(1)沟通、协调、监督、落实新产品开发中的各种内、外部事务,确保开发计划的实施;(2)督导落实、处理所开发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的各种信息,解决产品适用性的问题;(3)负责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信息反馈、处理和落实,协助前期的销售工作;(4)对未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协议(如劳动合同、项目开始协议、保密协议等)与国家法律、法规负责。(5)对由于领导不力、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导致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包括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对新产品开发所需设备技术要求,技术引进、非标准设计和技改计划等负责;(6)对所负责的引进设备与技术未能及时组织消化投产,造成重大损失与浪费负责;(7)对新产品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重大人身、设备等事故,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负责;(8)对代表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出现差错、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负责;(9)对公司技术文件、技术秘密的外传、失、泄密负责;4、技术人员权利(1)享有新产品供应商的选择及参加新产品供应商评审提出意见和决定的权利;(2)新产品市场导向决定权;(3)新产品开发所需设备技术要求,技术引进、非标准设计和技改计划决定权;(4)新产品开始成功后,技术人员享有因此而带来的开发提成奖金及其他奖励;(5)享有新产品自主销售并取得货款回笼而带来的销售提成奖金;(6)按公司规定,享有按劳动法等规定应得的各项福利如: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7)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按月取得报酬;(8)享有其他应得的合法权利。5、技术人员应得的奖励(1)鼓励奖新产品投放市场并经用户使用(一般I类为6个月,II类为4个月,III类为2个月),经考核能满足要求,给予项目组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其中第I类新产品奖励2000-5000元/项,第II类新产品1000-2000元/项,第III类新产品500-1000元/项,分配细则由项目组长拟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实施。(2)提成奖※适用于平均销售毛利率在25%(含25%)以上的新产品提成。1)开始人员可根据新产品销售情况按以下办法提取开发奖金:A、第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6%提成,第2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5%提成,第3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3%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B、第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3%提成,第2年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1.5%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C、第I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1.5%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适用于平均销售毛利率在25%以下的新产品提成。2)开发人员可根据新产品销售情况按以下办法提取开发奖金:A、第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5%提成,第2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4%提成,第3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2%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处终发放。B、第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2%提成,第2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1%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C、第I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1%提成;对于因市场竞争,销售价格下降在第III类新产品基础上重新改良设计,利润微薄的产品如ILC、ILCB等,从第1笔销售起的第1年内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0.5%提成。上述两种情况的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适用于平均销售毛利率在50%(含50%)以上的定制非标新产品提成,期限为3年。提成期限内当出现平均销售毛利率在50%以下时套用以上二种执行。1)开发人员可根据定制非标新产品销售情况按以下办法提取开发奖金:A、第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10%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B、第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6%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C、第III类新产品:从第1笔销售起按销售货款回笼额的3%提成。其中提成奖的60%按月发放,40%留年终发放。2)新产品开发成功投放市场后,公司销售部应于每月15日左右将上个月度新产品的销售情况和货款回笼情况报表提交给技术部。3)技术部经理组织进行相关核算后呈技术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财务部执行。分配比例由技术部提供。4)技术人员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不同可获得相应的分配比例,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技术部经理审核,技术副总批准后实施。必要时也可在开发协议中予以规定。5)每一项目完成后,公布提成奖金分配比例名单,在提成期限内,项目组主要负责人有分配建议权,技术部经理有在±5%范围内上下浮动权;技术副总有在±10%范围内上下浮动权。(3)自主销售提成奖新产品如果是技术人员自主销售并销售并负责货款回笼,则应按销售价格高低对技术人员予以1%-6%的销售提成,具体办法参照销售人员协议。(4)其他奖励1)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开发人员且开发的新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每年扩股时给予优先考虑;2)新产品开发投放市场效益明显或研究开发对公司发展贡献较大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加薪或相应奖励。具体评价标准参照:A)新产品开发投放市场一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B)一年完成三个I类产品的开发;或C)一年完成五个II类产品的开发。具体由部门经理提议,相关部门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年终奖金的享受:除开发提成外,技术人员享受年终奖金(除开始提成外的1个月的全年平均工资)4)部分奖金后置:除公司有关规定外,在提成奖年终部分(40%)的一半(即20%)到第二年年终发放。5)每年底设定“最佳技术开发奖”、“最佳项目小组奖”等,特别奖励本年度优秀研发人员;6、技术人员应承担的责任(1)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按设计任务书或开发协议或开发计划——内没有完成开发任务,除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外(具体根据当时客观现实由开发人员或项目组长召集相关人员界定),应视对市场影响程度的大小对该项目组所有成员给予如下处罚:2)1)I类,每延迟1个月扣8-10分,延迟3个月以上,则该产品开发提成奖按常规减半发放II类:每延迟半个月扣5-8分;3)III类:每延迟3天扣0.5-1分。如由于供应商(包括金加工分厂)或物流制造部原因,致使采购未能按时到位或虽到位但质量不合格或漏检或生产安排不力等,由此延误的时间不记入计划开发时间。但技术分部主任、技术部(正/副)经理、技术副总未能及时协调和反馈,应承担相应的督促协调责任,在月度考核中予以0.5-5分的处罚;(2)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简单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由该项目组成员承担,或列入当月的考核范围内,依(3)执行,设计失误主要包括:(责任关系依辅助文件《技术文件会签责任制》分主次确定)1)设计不符合要求(指安装尺寸、技术指标等),经与客户沟通确认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的;2)设计中因考虑不周又未提出小批量试制出现的明显、简单的批量错误,如材料选用、热处理工艺、尺寸标注等;3)设计的成套图纸中前后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装配使用,又无法返工达到使用要求的。4)工艺、图纸更改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在制品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不及时的;5)设计的技术文件、图纸不全或互相矛盾导致误加工、制作的;6)对已发现的设计错误没有及时更改或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7)其它主观因素导致的错误(如与供应商的沟通不及时或未进行沟通)。(3)因设计失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下:1)设计评审时已经发现,尚未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重复出现的于当月考核时扣分(1-3分/次,依次累计);2)设计输出已经下发或已经试制,但经评审所加工物件可修复或改做它用,成本损失不大的(200元以下),每月考核时记入考评分,每次扣1-8分(依其他关联损失定);考核分值按最大扣分值的百分比推算,一般定为设计:100%;校对:60%;审核/审定:40%;批准:20%;但具体还须针对当时的失误环节确定责任及权重。3)因设计失误而导致批量材料报废和交货期延误,应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理:A、成本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的处罚50%;成本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处罚30-50%。处罚比例:按开发提成比例来确定,一般,主要责任人30-50%,其他关联人员50-70%,由技术部经理(或副经理)拟制,经财务部成合计,由技术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B、因设计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造成公司损失的,参照(1)执行。4)在项目完成后,该新产品在提成期限内如果由于设计或工艺原因出现重大批量质量问题(含新产品退货质量问题)时,则对项目组该笔销售业务的当月提奖金全部扣除,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费用(包括差旅费、调试安装费等)的50%,具体分摊比例按开发提成比例,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拟制,技术副总审核决定;※特别说明:为鼓励技术开发人员的设计开发创新,允许对重大的创新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按上述规定损失最低比例的一半承担责任,但须经项目评审小组分析失误原因,确定难以预料或避免,并有半数以上肯定意见。则项目组负责可以提交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依本特别说明执行。5)如技术人员在提成期限内擅自离开公司,其所开发新产品的提成奖金(包括后置奖金)一律不予以发放,如属于正常原因离职的(如合同到期),后置奖金于离开后1年且经确认此期间无影响公司发展的行为时,予以发放。离职以后产生的提成奖金归属于接受项目移交的技术人员及原项目组成员并按原定发放;有特殊情况的,可按离职时的相关协议执行。若有因泄密等行为造成公司有较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扣留其所有余款。如技术人员在提成期限内在公司其他岗位或部门发生调动,则被调动之前产生的提成仍按原定予以发放,但调动后产生的提成奖金归属于接受项目移交的技术人员及原项目组成员并按原定发放,有特殊情况的,可按被调动时的相关协议执行。7)开发人员应主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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