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民企国企在竞争合作中共生共荣林其强【知识点与要求】学习和了解我国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对推动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我国长期以来民间资本很难进入垄断行业的制度根源;引导并落实我国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相关要素;当前促进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竞争合作中共生共荣的主要途径和方法。我国“民营经济”,是上世纪末苏联、东欧剧变后应运而生的概念,旨在同苏东地区开始的私有化经济相区别,保护我国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当前,“民营经济”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而是以经营主体不同来划分的概念。广义的民营经济,是对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引导民资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措施,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垄断行业改革结合起来。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即所谓“新36条”。此举,再次吹响了民资进入垄断行业的号角,势必产生深远影响。一、我国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一)这几年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优势明显,让人刮目相看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相对于外资企业,原先依靠优惠政策和税负,依靠原料产品价格造假“两头通吃”来发展;相对于国有企业固有体制、机制不灵便,2我国民营经济经营机制灵活,没有离退休人员等社会负担,经营业绩较好,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优势令人刮目相看。2008年(按当年价格)全国国民生产总值302853.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300669.96553亿元;其中,一产34000亿元占11.3%;第二产业146183.35亿元占48.6%,其中工业129111.998451亿元,建筑17071.36亿元;第三产业12486.60707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仓储邮政16589.76929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23100.72395亿元,住宿和餐饮6624.448991亿元,金融业16816.520553亿元,房地产业12720.03293亿元,其他服务业44635.111362亿元。人均GDP22698元。截至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657.42万户,较2007年底增加54.37万户,增长9.0%;个体工商户达到2917.3万户,较2007年底增加175.8万户,增长6.4%。2008年,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单位个数245850个,资产总计75879.59亿元,流动资产合计40572.42亿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38125.24亿元,固定资产原价34437.2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23944.58亿元,负债合计42825.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1525.4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12220.27亿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123.38亿元,利润总额8302.06亿元,应交年增值税4378.36亿元,年均从业人员2871.89万人。民营企业投资依然快速增长。截至2008年底,全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23万亿元,同比增加3.5万亿元,增长25.46%。其中国有经济完成4.64万亿元,同比增加0.77万亿元,增长20%;外资企业完成1.41万亿元,同比增加739亿元,增长5.53%;而民营企业则完成11.18万亿元,同比增加2.65万亿元,增长31.07%,较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增幅分别高出11.07个和25.54个百分点。由于民营企业投资增幅始终快于国有经济投资增幅,而外资企业投资增幅总体变动不大,私营企业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而国有经济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看,2008年全国总计完成14.82万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中国有经济完成5.07万亿元,同比增长24.6%;个体私营经济完成2.84万亿元,同比增长32.4%。个体私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较全国和国有经济分别高出了6.3个和7.8个百分点。(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一波三折,同样格外引人关注向历史学习是社会成长的重要途径和方法。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发布了,文件包括36项条款、七大政策措施。这是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到2005年12月份,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贯彻“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17件,各省市出台了贯彻文件的实施意见。3正当大家欢呼雀跃,迎接“民营经济迎来春天”的时候,2005年4月,坊间冒出一份长达八万多字的“万言书”,马宾、李成瑞等《对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指责国务院文件基本内容违背宪法,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乃至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建议立即撤销“非公经济36条”,依据《宪法》制定《基本经济制度法》和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单行法律。此举结果是社会沸沸扬扬,不但引起人们对非公36条命运忧虑,争论也导致对民营企业在改革中扮演角色怀疑,导致民营企业家参与国企产权改革及社会责任问题的非议,导致这个文件在落实过程中遭遇“肠梗阻”。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辩论由此拉开,社会争论改革的声音越来越激烈了。当年以经济领域为主的争论大的就有:3月22日环境保护领域有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之争;4月29日后股权分置改革之争;5月以后经济适用房存废之争;6月后银行“贱卖”争论;7月3日通胀通缩之争;7月15日《刘国光谈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的一些问题》成了“刘国光旋风”;7月28日医疗体制改革成败之争:7月29日,上一年“郎顾之争”沸沸扬扬的格林科尔集团董事长被警方控制;8月何(何光远——原机械工业部部长)龙(龙永图)关于汽车自主品牌之争:8月29日教育部张保庆怒斥教育乱收费问题,引起“副部长交不起学费”之争;11月房产品牌暴利之争;7月《物权法》风波,北大巩献田教授8月以《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题文章,指责《草案》在形式上平等保护全国每个公民的物权,核心却是在保护极少数人的物权,鼓吹私有化。他认定《草案》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穷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防止贪官把非法侵吞的国家集体财产合法化”。这些争论导致2005年从本来既定的“改革攻坚年”,变成了“改革反思年”,也成了民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三)推进民营经济,需要打破所有制观念禁锢,改变心智模式。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单一公有制(两种形式),逐步转到当前“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总有人看不顺眼,感到不舒服,总想瞧个机会要排斥、挤兑私营经济。主要表现形态之一,私有制成分占比例多大,是养7只鸡还是8只鸡,雇工是7人以下还是8人以上,在GDP总量的比重是占49%还是51%,等等,都成为评判“姓‘社’姓‘资’”的界标和引发争论的风源。2005年福建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4188.46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63.9%,比1978年提高17.2%。1992年以来,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福建民营经济和全国形势一样,得到快速发展,19974年、2000年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分别为60.5%、61.5%,为福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保证和持久活力。深刻根源:一是认识误区造成的。由于传统所有制观念根深蒂固,心智模式改变是艰难痛苦过程。二是对现实不公正的心理排泄。我们改革过程是“摸着石头过河”,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对传统按劳分配模式的挑战,利益分配结果不可能公平。三是对社会现实不公正的一种抗争形式。对经济体制(包含所有制)改革引发的社会问题表示担忧,但由于对公权越位、官员腐败无力抗争,只好“拿软柿子捏”,拿没有权势、但有钱财和制度性、政策性“软肋”的个体私营企业家群体说事。民营经济企业家们,希望通过新旧36条条文比较,看看国家在所有制这个敏感的问题上透露了什么端倪?二、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态势是持币观望、“蓄势待发”为什么长期以来我国民间经济发展往往一波三折,民间资本一再难以进入垄断行业就是“风源”。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究竟在哪里?多数企业家认为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融资困难”。如果这些束缚没能解开,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将非常艰难。前几年,有关专家就认为,一些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有待废止,如《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试行办法》等;有些与宪法修正案不适应的,或者不符合宪法修正案要求的法律法规要进行修订,如《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资企业法》、《票据法》等,为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一些和民营企业发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出台和完善,如大家比较关注的《国有资产法》,这牵涉到民营企业怎么参与到国有企业改制、改造的问题。当前,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垄断行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行业垄断势力强大,市场准入存在多重障碍,民间资本“不能进入”。2005年,国务院公布了“非公经济36条”,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破除了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障碍。迄今,状况依然不太理想。有数据显示,我国私营控股投资在金融业仅占9.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仅占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仅占6.6%,许多领域仍然是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垄断行业内强大的国有资本才是民营企业进入的最大障碍。在地方政府掌握5的领域,各地的开放态度又有不同。在广东,国企可进入80多个行业,外企可进入60多个,民资仅可进入40多个。由此看来,在政府主导型的市场中,处于国资和外资夹缝中的民营企业,仅仅依靠“36条”还远不能披荆斩棘。现实中的垄断行业进入障碍,需要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配套政策迅速跟进。第二,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民间投资激励不足,民间资本“不想进入”。资本投资有冒险、有规避,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就决定资本的投入是个对回报率期待率的选择性行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往往投资大、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民间投资难以享受到与国企同等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民间投资缺乏激励。我国的垄断有些是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过度行政性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机制使得部门垄断难以破除。由于部门利益和对非公经济的歧视等因素,有关部门往往对民间资本的进入设置有形或无形的附加或限制性条款。同时,准入审批条件模糊、程序繁琐、缺乏透明度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障碍。垄断行业监管部门缺位越位并存,竞争管制与歧视性待遇并存,垄断行业改革滞后,也使得民间资本面临“进入也可能不得不退出”的不公平竞争的“弹簧门”障碍。由全国工商联推出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6》就显示,去年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4万亿“一揽子”投资规划,产生的挤出效应、融资困难和税负过重,就是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大难题。第三,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投资环境不优,风险较高,民间资本“不敢进入”。目前,民间投资存在监管多、服务少的问题,缺乏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民间投资风险较大。同时,由于地方政府的信用约束不够、政策不稳定或不连续,在一些垄断行业的民间投资往往会遭受投资中断风险和侵权损失,投资者利益保障存在较大困难。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国内外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和国际金融危机给民营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尽管2008年民营企业500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