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姓名刘鸿性别男民族苗族籍贯贵州水城出生年月1975.03参加工作时间1996.09参加党(团)时间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健康状况健康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水城县米箩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工作简历1996.09——2000.10,水城县阿戛乡财政所工作员、农税会计、行政会计、预算会计;2000.10——2001.01,水城县米箩乡财政所负责人;2001.01——2005.07,水城县米箩乡财政所所长;2005.07——2006.08;水城县米箩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2006.08——今,水城县米箩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08——今,水城县米箩乡工会主席。主要先进事迹刘鸿同志自从担任米箩乡乡总工会主席以来,他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带出了一个求真务实的工会队伍;以与时俱进的意识,敢为人先的风貌,开创了米箩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主要表现在:一、刻苦学习,不断完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他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由于加强了学习,使他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够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工会工作。二、敬业奉献,勇挑重担,努力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一是结合工会特点,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依法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他把维权工作作为工会发挥职能作用的首要任务来抓。强化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三是送温暖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五是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高。三、作风民主,工作务实,开创了我乡工会工作新局面作为乡工会的主要领导,他身先士卒,严于律己,勤于奉献,廉洁自律。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奖励情况1999年被水城县阿戛乡委乡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1年至2004年被水城县米箩乡委乡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5年被中共水城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中共六盘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农村税费改革先进工作者。所属基层工会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基层工会所属党委(党组)或行政的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县总工会批准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