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84749723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201X/X/XX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各市(县)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处:xx年以来,我市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建立了联络员制度,通过配备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在积极协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协助解决难题、搞好服务保障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适应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领域不断扩大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支部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决定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全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制度。一、建立范围凡是单独建立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含在社区、老年协会社团等建立的各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都要选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二、联络员的条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主要对象为:各级老干部工作专兼职干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优秀年轻干部;社区党建工作专职干部;老干部(老年)协会、社团组织主管单位专职干部。四、联络员的职责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反馈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反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五、联络方式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要经常深入其所联系的支部,通过和离退休干部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参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