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19258906县委组织部破解违规用人责任追究难题经验材料201X/X/XX县委组织部破解违规用人责任追究难题经验材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赋予了组织部门对违规用人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的权力。但如何正确运用组织处理手段,把违规用人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做到精准追责,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三种现象”,催生《违规用人组织处理办法》的出台第一、干部选任制度体系存在的“短板”现象,迫切需要出台《违规用人组织处理办法》。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应当由规范类、禁止类、处罚类三大类相关制度组成,分别规定干部选任“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违反了怎么处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所列举的39种违规用人情形,以及严肃换届纪律中强调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等纪律要求,都是“禁止类制度”。对于选人用人中出现的违规问题怎样进行处罚,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成为干部选任制度体系中的一块“短板”。第二、干部监督制度执行上存在的“稻草人”现象,迫切需要出台《违规用人组织处理办法》。《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换届纪律教育、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成效明显。但在运用监督制度惩治违规用人行为上,显得相对不足。长期重“说教”轻“惩教”,使得监督制度呈现出“稻草人”现象,威慑力逐步下降。第三,违规认定和组织处理上存在的“橡皮筋”现象,迫切需要出台《违规用人组织处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运用组织处理手段惩治违规用人行为。但是,由[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