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06174989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201X/X/XX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xx〕34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xx办发〔xx〕17号)、《xx州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驻村帮扶工作队(组)管理办法〉的通知》(州驻扶办〔xx〕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驻村帮扶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考核对象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考核对象为驻村帮扶责任单位及“一把手”、乡镇(街道)及党政正职、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贫困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结对帮扶责任干部、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第三条按照“以村建组”的方式,各驻村帮扶责任单位选派1名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每村原则上安排2名干部驻点开展帮扶工作,其中安排1名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1名干部为工作组成员(原任职于贫困村的公开选拔的扶贫队员可作为工作组成员)。工作任务重、驻点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驻村帮扶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加派干部力量。派驻人员超过派驻单位人员总数20%(责任单位二级机构没有承担驻村帮扶工作任务的,其人数计入驻村帮扶责任单位总人数)且派驻单位向县[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