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58142045安监局工作纪律管理暂行办法201X/X/XX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XXX2019年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采取人脸识别考勤(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内考勤有效)。第四条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第五条全体干部职工请事假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一)一般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须经分管局长审核报局长同意;请假半天以上,必须经局长同意。(二)党组成员有事需请假的必须经局长同意。(三)请假必须要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按程序报批同意后交由办公室收集存档。(四)请事假抵年休假,待年休假全部抵消完后,确需再请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2.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