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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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13958110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1X/X/XXX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办法。一、录用(一)委系统各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使用,一律实行聘用制度,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二)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从严控制聘用工作人员使用数量,确因工作情况需要聘用的,应先由用人科室(单位)提出聘用名额和人选,填写《X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经组织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报委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聘用。(三)聘用人员数量实行总量控制,逐步压缩,不允许各科室(单位)擅自扩大聘用人员数量。(四)聘用工作人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和简便易行的原则。(五)应聘者必须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思想积极,工作认真,品德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特长及一定从业经验。(六)用人单位在对聘用工作人员试用1个月后,符合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胜任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以续聘,不胜任者必须解聘。用人单位要建立聘用工作人员名册。(七)聘用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二、考核管理(一)管理责任。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对聘用的工作人员要定人定岗明确责任,聘用人员只协助在编人员[标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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