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安全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增强班级安全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与各班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以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对于班级内玻璃、桌凳、卫生工具等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3、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放学,放学后任何人不得在校留学生。4、学校实行双领双带制度,各带队教师要把学生安全带来,安全送回。5、班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外出。6、对于突发事件,要立即和校领导汇报以求及时解决。7、教师要建立家校联系资料,出现紧急情况时要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8、任何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避免酿成违法事故。9、对于班级出现不安定的因素教师要及时疏导,合理解决防患于未然。10、学校实行课堂、课间安全责任负责制,谁上课谁负责,负责时间段为上课铃响开始到下一节课上课铃响止,确保学生在校课间安全。注意事项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时限为一学年。由学校校长与各班教师签字后生效,各班任课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执行。2、对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措施得力、无安全事故的班级进行表彰;对教育不当,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校长(签字):班级教师(签字):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