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57850123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推经济创新发展研讨材料201X/X/XX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推经济创新发展研讨材料创新发展是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中心。地方人大要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盯影响制约各项重工作中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视察调研、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使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的体系和程序,形成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合力。一、围绕贯彻经济法规和创新发展确定监督重点在确定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年度监督计划时,要把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作为重点。一要突出对经济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监督政府认真贯彻施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法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对经济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二要紧扣地方党委对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精选议题,推动地方党委关于创新工作方面重大部署的顺利实施,形成党委、人大、政府齐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三要突出地方创新发展的难点和热点。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难点和突破点作为监督重点,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经济的发展。二、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强化计划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监督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效监督,[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