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03271551“兰州水污染事件”之法律思考201X/X/XX“兰州水污染事件”之法律思考【内容摘要】兰州“4·11”水污染事件曝光后立即引来社会各界关注。站在一名法律人的视角,此次事件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苯含量超标的饮用水给居民生活带来危害这一环保层面的问题,更深刻的是其背后隐藏的相关部门、单位的失职和监管制度的缺失等法律层面的问题,其中更是隐含微妙的利益关系。笔者通过分析整个案情的经过,从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受害方的求偿权和救济途径,并从源头找出事故根源和潜在威胁,提出预防机制,最后强化立法在避免类似环境污染事件上的积极作用。【关键词】信息披露;各方责任;救济途径;预防机制;立法作用【基本案情】2014年4月10日当天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取的水样本中,苯含量达到78微克,超标近8倍。晚上12:00左右,水务公司的领导向兰州市环保局、建设局、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做了报告。兰州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应对,一方面切断被污染管线的供水,另一方面政府开始组织调运成品饮用水,发放给市民。4月11日下午4点,市政府通过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水污染情况。威立雅水务集团向媒体证实:在4月2日威立雅水务就对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但是完整的检测和全面的分析都需要时间,至4月10日才正式确认自来水苯超标并采取措施。在发布会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10日下午17点,水务公司就已经检测出水的苯含量严重超标,可是到第二天上午11点媒体发出报道,中间已经长达18个小时,而下午政府召开发布会已经是23个小时以后。这期间,喝着这些饮用水的兰州市民们并不知情。而[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