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为了推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的宿舍文明建设,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院团委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决定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责,规范学生的宿舍纪律和卫生,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全称宿舍管理委员会。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学生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条:宿管会以“文明宿舍,从我做起”为口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服务大家,创建文明宿舍。第四条:基本任务:(一)围绕院党委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团委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创建文明宿舍,以优化学生的生活环境,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二)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积极向上,尊纪律,爱劳动的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三)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纪律监督工作。(四)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出现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任何同学都可以提出对其的不满甚至罢免该成员,罢免宿管会成员必须经宿管会负责人听取宿委会成员意见后讨论决定。第七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团总支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二)宿管会成员要协助宿舍纪律督查组和卫生检查组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委员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任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任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任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纪律督查组负责宿舍的晚查房,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宿舍卫生的常规检查。(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六)宿管会主任与委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第三章机构第八条: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纪律督察组组长一名,卫生检查组组长一名,委员会成员若干,舍长若干(由各系各寝室推荐产生)。主任、副主任:(一)主持宿管会日常工作,协调宿管会内部关系。(二)组织开展宿舍各项活动。委员:(一)委员是我学院宿管会的基层力量,是各种具体任务的执行者,也是宿舍内学生向上反映情况的联系人(二)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工作。(三)纪律督察组做好宿舍晚查房工作(四)卫生检查组做好宿舍卫生的评比工作。(五)积极组织学生公寓文明建设,倡导学生文明居住,健康生活。(六)协作主任、副主任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对宿舍内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察。(八)及时传达学院下达的通知。第四章宿舍管理委员会奖罚条例第九条:文明宿舍由纪律检查表(50分)和卫生检查表(70分)总成绩中筛选产生,以每次检查所记录的成绩为准。奖励标准(一)各楼栋文明宿舍间数:新1#—3间新2#—2间1#—1间2#—2间3#—2间4#—1间6#—2间(二)文明宿舍的奖励,在院的评比中,在本楼栋中名列前茅(分数施行累计制),每个宿舍奖励30元,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同时,对于宿舍内务成绩在本学期三次名列前茅的宿舍,将设为免检宿舍,流动红旗将全学期授予此宿舍。惩罚标准在院系宿舍检查中,不符合卫生检查标准和违背纪律检查规范的,由系里推荐于院部进行监督检查,未改进的宿舍将在院部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宿舍成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资格第五章院生活部宿舍卫生评分标准第十条:学生应坚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并设寝室值日生(每周1人)。值日生要坚持每天两扫(7:10—7:30早打扫、13:10—13:20午打扫),全体成员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对此宿委会每周将进行一次检查,系部周一检查,由系部按1/4推出好的和差的宿舍若干间,院部周四下午4:40进行评比,具体评分标准及细则如下(附表1,附表2)附表11.地板:1、未清扫得0分;打扫干净得5;2、有清扫但不干净得3分2.蜘蛛网:室内没有蜘蛛网得5分,每个扣一分(扣完为止)3.门窗:门窗擦了得5分;没擦干净得3分;(高处窗户只要求不要积尘,有飞尘扣1分,2、窗帘未拉扣1分4.书桌:柜子书籍干净统一得5分,柜面(桌面)擦了得3分;没擦干净得2分,书籍摆放不统一得2分;其他物品摆放杂乱得2分5..床被:注:A、被子可以叠成“三角被”“长条”或“方块被”等,要统一对称放置方向要一致,枕头统一置于被子上方B、蚊帐挂直,挂好,拉开,床帘按统一方向拉开1、每张床没有人睡觉得3分(一个人睡觉扣一分,扣完为止);2、被子叠的整齐得3分(一床没叠扣1分,扣完为止);3、被子有叠,床垫、枕头等统一得3,摆放不齐得2分;4、床上无衣物得3分(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5、床帘都拉开得3分(每个床帘扣1分,扣完为止,除堆放物品的床铺可不拉床帘)6..垃圾桶:1、垃圾桶无物得5分,有垃圾且溢出并有臭味得0分2、垃圾桶一半以上未溢出但有臭味得2分;3、有一半以下垃圾得3分,如还有臭味得1分7.卫生间:1、卫生间打扫得5分;有打扫但不干净得3分2、有臭味得2分8.洗漱池:1、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得5分,杂乱得3分;(毛巾未挂齐扣3分)3、桶、脸盆摆放整齐得3分,没摆放整齐得1分(可以叠起来或整齐的摆放一条线,桶里有衣物不扣分)9.(前后)阳台:1、打扫干净得5分;打扫不干净得1分10..栏杆:栏杆无飞尘污垢得5分,无飞尘有污垢得3分,无污垢有飞尘得3分,没擦得0分。11..文化氛围:1、张贴物具有一定的文化、时代气息,能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张贴物符合要求得3-5分2.无张贴得2分12..其它:鞋子或其他东西等摆放整齐得3分,摆放杂乱得1分附表2院宿舍管理委员会自律部晚查房评比主要是以宿舍的出勤和常规综合评定为标准。具体细化如下:出勤:以检查人员检查时在场的舍员签名的人数为准,不得代签。常规:包括男女互串,抽烟喝酒,大功率电器等情况。主要评比如下:一.某宿舍出勤分数=(某宿舍实到人数/某宿舍总人数)*20二.某宿舍常规分数=(男女互串分数+大功率电器分数+配合情况分数)(40分)1.配合情况指:是否发生不配合督察队成员工作恶意毁谤、威胁工作人员。(20分)2.男女互串为某宿舍在检查时是否有该现象。(10分)3.某宿舍是否有使用违禁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电磁炉等。(10分)4.在查房时不能抽烟喝酒。纪律60%=(出勤20%+常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