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如何把握知识产权的体系范围??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4、什么是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5、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点(1)、创造性。是知识产品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专利发明要求的创造性最高,著作权作品次之,而商标所要求的创造性仅达到易于区别的程度即可。(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3)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使公众知悉。公开性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4)社会性。知识产品的社会属性表现在它的产生、使用和归属方面。产生:一项知识产品特别是创造性成果,都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使用:一项知识产品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为许多人所共同利用。归属:知识产品即使创造者个人的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5、什么是著作权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如何理解著作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6、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7、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②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对作品构成要素的选择活动③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将其所选择的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规则和顺序组合起来的活动④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表达其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活动。这四个要素是并列关系,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8、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条件是什么确定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实质标准,就是确认原始主体主张者的“作者身份”或者符合原始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除特殊情况外,作品创作者是该作品著作权的原始主体。(1、作者的确定2、视为作者的情形。视为作者的情形,就是法律规定,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品之作者的情形。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应符合三个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创作作品的组织者2、创作者所创作的作品须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3、由作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此三个条件为并列关系,须同时具备)9、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什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10、作品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哪些?作品的构成要素主要有:文字、数字、符号、色彩、光线、音符、图形等。11、作品的实质条件及其基本含义是什么?①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或者基本不是对现有作品的复制、抄袭、剽窃或模仿。②可复制性。可复制性是指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可以被人们直接或者借助某种机械或设备感知,并以某种有形物质载体复制。12、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13、死者能享有著作人身权吗?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分为两种:一是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二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即此三项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作者生前,依法享有此三项权利;作者死后,由此三项权利所产生的人身利益仍然受保护。14、信息网络传播权能代替广播权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同于广播权。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①传播媒介不同②传播的信息不同③接收方式不同④相互间的关系不同⑤容量的大小不同⑥使用方式不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各有优点,故信息网路传播权不能代替广播权。15、著作财产权的具体权项(内容)?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其具体权项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人自己复制或者许可他人复制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发行权,实际上就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著作权人自己展览或者许可他人展览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而获得报酬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信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新权利,基本含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设置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具体而言就是著作权人自己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或者许可他人这样做并获得报酬的权利。(10)改编权。改编是指改变现有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是一系列权利,每一种改编方式,都会产生一项子权利。(11)翻译权。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翻译权是一系列权利,涉及一种语言文字,就产生一种子权利。(12)汇编权。汇编就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内容进行选择、编排,汇集成新作品。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汇编权,就是自己汇编其作品,或者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或者作品片段进行汇编,创作出新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当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作品能够被以新的方式利用时,相应的权项就可能产生了,如著作权人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注释权、整理权、获酬权????????16、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人身权,是指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著作权人身权也称精神权利或者人格权等。著作权人身权的具体权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特征是:①无期限性是指法律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不可分离性,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不得与作者相分离,不可转让。③不可剥夺性,是指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著作人身权即归作者享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作者的这种权利。特殊情况下,著作人身权可能不归属于作者,或者不全部归属于作者。17、如何理解相关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一方面,相关权与著作权所具有的的相同含义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权利。它们之间虽然存在某种差异,但主要内容是相同的。另一方面,相关权只是大陆法系国家授予的权利,与著作权有关,但却平行于著作权。18、使用他人原创作品演出的表演者,如果事先未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其表演构成侵权。此种情况下,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能否取得表演者权?19、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出租权吗?20、《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那么,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吗?答:广播组织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录音制品制作者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21、著作权限制有哪些种类?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强制许可和公共秩序保留等。22、如何理解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理解这项制度应当注意:①合理使用人不特定②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作品③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④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⑤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⑥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使用者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23、合理使用四要素是什么?①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②版权作品的性质③使用者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的数量和实质性④使用的效果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24、法定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有何区别?①使用者不同:合理使用者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但法定许可使用者只能是特定的人②被使用的对象不同:合理使用可涉及任何作品,而法定许可使用仅涉及少数种类的作品③目的不同:合理使用以非营利为目的,而法定许可使用则以营利目的为主,少数个别使用可能不是营利目的④付费与否不同:合理使用者不必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使用者应当支付报酬。25、如何理解著作权穷竭?著作权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而不构成侵权。26、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种类?(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该表演组织者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蘑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7、关于广播组织权的概念和内容?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组织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播组织权的内容包括①转播权②录制权③复制权28、著作人身权能被转让吗?如何理解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29、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有何区别?从法律上看,专有许可使用与转让存在着质的的区别,即专有许可使用人只能自己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约定的方式使用,不能转让该权利;而受让人不仅自己能够使用,而且还能将其拥有的权利转让或许可给他人。30、专有使用许可与非专有使用许可有何区别?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一般许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