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就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二、项目要求1、承包范围: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或甲方发出的签证确认单,进行甲方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完成前述工程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工作。2、承包方式:3、合同价款:4、价款说明:4.1、本合同单价为包干综合单价,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在报价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已充分考虑,甲方不予调整。4.2、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燃油费、措施费、风险费(含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水冲洗及打压)、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办理施工及验收手续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4.3、施工中出现扰民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政府收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已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发生时不另行计取。4.4、乙方必须保证出入场区车辆清洁干净,如因车辆不清洁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引起的一切相关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4.5、固定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原因的变动而调增。4.6、乙方报价作为本合同附件。4.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乙方无条件按甲方变更要求完成,费用按甲方2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及双方核定单价计算。5、合同工期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甲方现场要求确定。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满足甲方现场要求,工期每延迟1天,罚款5000元,如遇不可抗力情况,经甲方批准后工期顺延,如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三、质量和安全1、质量1.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1.2、乙方主要项目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人员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用于项目中。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报甲方到现场查看,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专项验收。2、安全2.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2、乙方在甲方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及其他相关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四、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1、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经乙方自验合格,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对于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负责免费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2、双方对项目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提交合格工程的责任。项目验收后如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因乙方工程质量而造成的瑕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予以维修。愈期不至,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五、合同价款支付1、本合同无预付金。2、合同承包各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的的项目验收单、本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申请经审查无误后10天内付款。六、违约责任1、质量违约31.1、本合同项目经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项目款。因乙方工程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按实赔偿。1.2、凡属乙方工程质量问题,不管何时发现,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保修条款规定及时组织维修或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2、工期违约2.1、本合同工期按项目要求。2.2、工期违约按每延迟一天5000元的标准赔偿。以上乙方应支付的一切费用(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可从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付款违约双方对项目质量、工期、工程施工范围等有争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再予支付。七、工程结算1、结算总价=工程量×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变更洽商费用-罚款;2、计价原则:结算时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并签字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如有工程变更,费用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执行;八、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