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学院:姓名:学号:专业领域:导师:填表日期:研究生部制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几点说明一、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应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按照本专业领域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二、硕士生应按制订的实践计划进行学习,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三、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能执行。四、计划制定和审核程序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两周之前,由导师(组)与硕士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组)同意,经学院负责人与实践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执行。五、实践计划一式1份,由所在学院留存,研究生部定期检查。一、研究生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籍贯何时在何大学何专业毕业入学年月专业领域专业实践起止时间实践指导教师姓名职称从事的专业与研究领域所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计划1、拟实践方向2、拟实践内容概述(1)实践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2)实践要求的基本技能(3)实践拟出的成果3、实践进度时间内容地点要求备注实践指导教师意见签字:年月日实践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校内导师意见签字: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