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第1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第2条主要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5.《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6.《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7.《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9.《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10.《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1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12.《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第3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第4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第一章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就是要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新的历史时期首都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明确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提出了各项规划要求。要实现这些战略目标要求,必须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工作,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首善之区并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努力开创首都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第一节战略定位第5条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第6条政治中心政治中心建设要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严格规划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隐患,以更大范围的空间布局支撑国家政务活动。第7条文化中心文化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发挥首都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团体,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第8条国际交往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要着眼承担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的重要舞台,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发挥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国际交往活跃、国际化服务完善、国际影响力凸显的重大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优化9类国际交往功能的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国际会议会展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区、国际交通枢纽、外国驻华使馆区、国际商务金融功能区、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区、国际旅游区、国际组织集聚区等。第9条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坚持提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引领辐射能力,规划建设好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形成以三城一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多园优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空间格局,构筑北京发展新高地,推进更具活力的世界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第二节发展目标第10条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相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的有力支撑,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立足北京实际,突出中国特色,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北京建设成为在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城市,建设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园。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第11条2020年发展目标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取得重大进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首都功能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中央政务、国际交往环境及配套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第12条2035年发展目标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优化,城市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构架基本形成。——成为拥有优质政务保障能力和国际交往环境的大国首都。——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中坚力量和引领世界创新的新引擎。——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成为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谐宜居城市。——成为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第13条2050年发展目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稳定的世界级城市群。——成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中心城市。——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成为弘扬中华文明和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文脉标志。——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全面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节城市规模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切实减重、减负,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实现各项城市发展目标之间协调统一。第14条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2.优化人口结构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第15条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控制在3670平方公里左右。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状2921平方公里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1.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增减挂钩实施机制,变单一项目平衡为区域平衡,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实施的平均拆占比为1:0.7—1:0.5。2.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挂钩,全面实施先供先摊方式供地。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重点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4.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通过腾退整治,实现既有违法建设清零。建立拆除腾退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完善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查处与考核问责机制。第16条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减少平原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合理保障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到2020年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由现状46%下降到45%以内,到2035年力争下降到44%。北京市平原地区面积约6338平方公里。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关键是减少总量、多减少增、优化结构。着力压缩一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重点服务保障建设用地规模,降低建设用地面积占平原地区面积的比例。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确定相应开发强度。第四节空间布局第17条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