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广播电视网络“一省一网”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推进“全省一张网”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粤办发【2009】34号)和《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1】25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全省县(市、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有线广电网络整合,组建省级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实现“全省一张网”的部署,根据粤办发【2009】34号文和《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1】25号)的要求,坚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方针,推动全省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挂牌、再理顺”,“宣传与经营分开”和“台网分离,统分结合”的步骤,加快实施有线广电网络改革重组,确保于2011年底完成对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的改革重组工作,实现全省有线广电网络全程全网、统一经营管理,促进全省有线广电网络科学发展,为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和幸福广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2东作出积极贡献。二、工作原则(一)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在全省有线广电网络和新华书店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本地区广播电视机构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定重组模式,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重组任务;要切实为本地区广播电视机构改革重组提供政策支持,当地广播电视机构原有的事业经费须继续拨付。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网络公司)要根据领导小组部署,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配合筹委会做好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资产人员交接等工作,妥善处理好各县(市、区)广电网络资产、债务和人员问题。(二)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省网络公司筹建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及其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因地制宜确定广电网络改革重组模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切实保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网络公司股东利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广播电视网络机构,既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坚定不移地支持和参与组建省网络3公司;又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工作节奏,积极创造条件,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改革重组,确保2011年底实现全省一张网。(四)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队伍不乱、业务不断。坚持有利于扩大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覆盖,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阵地,有利于壮大县(市、区)广播电视事业与产业,有利于提高县(市、区)广电网络服务水平。三、工作步骤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按照“先挂牌,后理顺”,“宣传与经营分开”和“台网分离,统分结合”的步骤推进,无论选择哪一种模式进行重组的县(市、区)广电网络机构,都必须于2011年底前完成省网络公司县(市、区)分支机构挂牌及网络管理权、经营权移交工作。省网络公司对县(市、区)广电网络分支机构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体制。第一步:未完成辖区内镇(街)广电网络整合的县(市、区),由当地党委和政府负责完成辖区内镇(街)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提供所需经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于2011年10月底前实现“全县一张网”。试点县(市、区)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广电网络重组工作。第二步:全省各县(市、区)于2011年11月底之前完成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部署,从本地广电网络改革发展实际出发,在充分4尊重广电干部职工意愿的基础上确定重组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支持、协助省网络公司开展清产核资、法律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人员安置、资产过户等工作。第三步:全省县(市、区)于2011年底完成省网络公司分支机构挂牌和网络管理权、经营权移交工作。四、重组模式各县(市、区)可从本县(市、区)广电网络实际从发,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以下重组模式中选择一种模式进行重组。(一)资产入股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将其经评估后的网络净资产入股省网络公司,成为省网络公司股东,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依其在省网络公司所占股权比例承担义务,享受收益。(二)资产收购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资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省网络公司依据其网络净资产评估值出资收购。(三)其它模式确因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采用上述模式进行网络重组的县(市、区),在确保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当地广播电视宣传业务经费及宣传业务人员、退休人员的工资原供给渠道不变,且县级财政每年根据宣传业务的需要增加投入,确保广播电视台的公益属性的基础上,选取以下模式进行网络重组。采用以下模式重组的县(市、区)完成重组后,省网络公司将按照“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原5则,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以当地广电网络的净利润为限作为存量收益返还当地,用于补充当地广播电视宣传和人员经费不足。1、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在“台网分离、宣传与经营分离、统分结合”的原则下,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广播电视台的经营性资产划归省网络公司所有,由省网络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省网络公司拥有当地广播电视网络的独家经营权。县(市、区)广播电视台的呼号、频率、宣传职能保持不变,不再从事经营性活动,宣传业务继续由县(市、区)党委管理;宣传业务人员、退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保持不变,继续由当地管理。2、网络资产托管经营网络资产托管经营是指县(市、区)政府将其所拥有的广电网络资产交由省网络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广电网络资产所有权归当地政府。因发展需要,由省网络公司在原广电网络基础上新增投资项目而产生的新增资产归省网络公司所有。省网络公司拥有当地广电网络不少于50年的独家经营管理权。未如期完成辖区镇(街)广电网络整合,且资不抵债、人员包袱重的县(市、区),原则上选择托管模式进行网络重组。上述四种模式为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基本模式。确因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采用上述四种模式参与重组的县(市、区)广电网络机构,应与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组(以6下简称工作组)协商确定改革重组模式,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实施。与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视)合作的县(市、区)的广电网络重组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与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省网络公司及南方银视公司共同协商解决。五、工作事项(一)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全省县(市、区)有线广电网络机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按照“统一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原则进行。由筹委会经过招标遴选的中介机构,按照全省统一的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二)人员安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接收安置方案的通知》(粤宣通【2010】40号)和国家、省相关事业单位改制的规定,做好人员交接安置工作。1、选择资产入股的,省网络公司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接收全部网络直接从业人员(含退休人员)。事业编制身份的员工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凡选择进入网络的人员,身份一律转为企业员工。2、选择资产收购的,省网络公司原则上只接收在编、在册、在岗的网络直接从业人员。事业编制身份的员工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凡选择进入网络的人员,身份一律转为企业员工。3、选择广电网络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的,省网络公司原则上接7收全部从业人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处理,其退休待遇与当地同类单位同等身份人员基本持平,差额部分由省网络公司按财务管理规定列支。4、选择网络资产托管经营的,省网络公司根据县(市、区)用户数,按比例接收网络从业人员,其身份保持不变。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处理,其退休待遇与当地同类单位同等身份人员基本持平,差额部分由省网络公司按财务管理规定列支。5、凡进入省网络公司的人员,原薪酬待遇不变。(三)工作衔接方案下发之日到各县(市、区)完成资产和人员移交期间,各县(市、区)广电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正在进行的网络建设包括技术改造、平台建设、数字电视整转等必须参照执行省网络公司的统一技术标准。重大投资和重大改革事项须报筹委会审批后执行。六、工作进程按照“依法操作、科学组织、适当交叉、并联作业、有序衔接”的原则,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统一部署阶段(2011年4月——2011年8月底)1、成立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组,组长由筹委会一名副主任担任。筹委会明确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2、调查摸底、深入调研。通过对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的网络基础条件、用户情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进行摸底,结8合各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的诉求,进行调研和学习考察。3、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筹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执行。(二)分步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底)1、各县(市、区)整合辖区镇(街)广电网络。2、2011年底前,各县(市、区)将网络管理权和经营权移交给省网络公司,完成省网络公司县(市、区)分支机构的挂牌设立工作。3、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各县(市、区)在充分尊重广播电视机构干部职工意愿前提下选择重组模式,制定本级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实施方案。4、各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经筹委会办公室审议批准后,根据各地情况,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审计等工作。5、根据各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筹委会授权工作组为代表与各县(市、区)就资产和人员移交、宣传经费保障等工作事宜达成共识,由省网络公司与县(市、区)政府签署相关文件。6、选择资产入股、资产收购模式的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的重组事项,须经省网络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在工作组指导下,根据人员安置原则,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制订人员安置方案,经本单位职工代9表大会通过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执行,报筹委会备案。8、完成资产、人员移交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依据各县(市、区)网络资产规模、用户数量、经营状况、重组模式确定县(市、区)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9、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各项工作。七、组织领导(一)省网络公司筹建办成立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及其办公室,组长姚军毅,副组长杨力、谭一艺,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责小组。工作组负责起草、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法律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资产审计等;协调、组织各县(市、区)广电网络资产和人员交接工作。(二)各县(市、区)成立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市、区)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财政局、编办、人保局、文广新局和广播电视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宣传部副部长或广播电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县(市、区)财政局、编办、人保局、文广新局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广播电视机构。各县(市、区)将成立的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于本方案下发后十五日内报全省有线广电网10络和新华书店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成立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组南方银视工作小组,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主要领导任组长,全省县(市、区)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组负责人、南方银视公司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与南方银视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负责人组成。全省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