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设计方案说明一、工程概况: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方案设计该项目选址于县公安局大院东侧地块,天荒坪北路西侧,石佛西路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697m2,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482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03m2),占地面积568m2。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根据规划及消防要求,建筑控制线:西侧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东侧退用地红线不少于8米,北侧退围墙线均不少于3米,北侧退围墙线均不少于1米,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二、地理条件:本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镇。递铺镇三面环山,地势呈南向北递减之势,东临湖州德清,南接杭州余杭、临安,西与孝丰相邻,北与安吉溪龙、高禹接壤。递铺气候宜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5℃,年平均降雨量1600毫米,无霜期250天,雨日170天,年平均日照1900小时,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三、设计依据1、安吉县总体规划;2、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文件;3、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4、设计合同与设计任务书;5、建筑单位提供的要求;6、国家有关法防、环保和建筑设计的规范,规定及标准。四、规划设计指导思想:1、根据规划要求,建筑控制线不得超过建筑红线。2、该地块形状为四边形,根据该地形的实际情况及规划要求,已有主入口朝南。新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总长43.84米,总宽12.96米,一面临天荒坪北路,一面对公安局大院,便于巡特警进出,满足车流及人流疏散的需要。3、在道路沿线已布置一定数量的绿化,给人以舒适的感觉,立面设计简洁、大方。4、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在本地块范围,由专门停车区域。沿道路空间开放,能较好地满足内部货物和消防要求,道路以实际坡度双向坡向雨水井。五、单体建筑平面尺寸与功能:根据甲方需要,项目单体开间为4.0m,进深为5.50m,总尺寸为43.84X12.9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482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03m2),占地面积5682m,每层设一个防火分区。整个建筑物立面设计力求稳重、现代大方,为削弱建筑在体型上的单一感,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我们在设计中运用了体块组合的手法,将建筑在各个方面进行体块方片组合,改善了建筑视觉比例,形成错落的节奏感,使建筑显得稳重挺拔,同时也增强了建筑的轻灵和韵律,充分体现了现代建筑的风貌,也试图引领时代的建筑向着更高的目标不断发展。六、环境保护:1、主要保护目标:(1)、地表水: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进行。(2)、空气: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空气,按照《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执行。(3)、噪声:厂界噪声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执行。2、采取措施:(1)、排风、排油烟及烟囱接至屋顶排放,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园区管网。(2)、各卫生间等房间设置直流式排风系统,将污浊空气排向室外,补风由走道等处自然补入,卫生间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3)、各空调房间保证室内参数指标,并有补充新风措施。(4)、空调、排风扇均要求低转速、低噪音设备,并设置减震基础,进出水管均设橡胶软接头,风管上均设消声器。七、节能设计专篇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政策,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设计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范《JGJ144-200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本工程位于安吉县递铺镇,属于夏热冬冷地区。1、楼地面设计:楼地面:均为水泥砂浆面层。满足规范规定的地面热阻≥1.2.2、屋面设计屋面保温为40厚XR无机保温砂浆包括内檐沟40厚,传热系数为K=0.055满足规范规定的传热系数K≤0.70的要求,屋面为浅色平屋面。落水管:采用环保型UPVC管材,以塑代钢,节省资源。3、给排水节能节水(1)、所有水龙头应采用符合节水要求的陶瓷片密封水龙头,坐便器采用一次性冲水量小于6升的节水型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均采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2)、排水管材采用塑料管以节能。1、本工程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生活、生产污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网。本工程按节能要求设计,按照国家规范《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夏季防热设计要求,适当兼顾冬季保温,屋面及墙面用保温材料进行保温隔热处理,门窗采用节能型门窗。给排水按节能设计。八、消防设计:1、本工程为按二级耐火等级要求进行设计。每个消防分区建筑面积小于规范要求。2、单体通道的疏散均能满足消防的要求。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8697m2道路带征面积2755m2用地面积35942m2总占地面积4784m2其中新建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568m2总建筑面积18367m2其中新建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2979m2业务用房地下室面积:503m2建筑密度13%绿化率35.0%容积率0.51十、结构设计:一、设计依据1、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0.45KN/m2基本雪压0.45KN/m23、结构安全等级:二级4、设计使用年限:50年5、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6、荷载取值:楼梯:3.50KN/m2卫生间:2.5KN/m2未注明均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车间楼面荷载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要求定二、结构设计1、上部结构综合楼均采用框架结构,采用C25砼,混凝土平屋面。2、基础采用柱下独基和墙下条基,基础垫层采用C10砼,基础采用C25。3、砖砌体:±0.000以下采用混凝土标准砖,±0.000以上采用混凝土多孔砖。十一、给排水设计:第一节、设计依据本专业所采用的规范、标准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年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2006年版)。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2006年版)。6.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厂区附近市政管网的状况及要求。7.各专业提供的资料。第二节、设计范围本设计范围为地块内建筑的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系统及雨、污水排放系统的设计。第三节、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方案设计,该地块位于县公安局大院东侧地块,天荒坪北路西侧,石佛西路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697m2,总建筑面积:3482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03m2),总占地面积568m2。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第四节、给水1.水源本地块由市政直接供水,从东侧和南侧各引入一条DN150的市政给水管,生活,消防共用一个给水系统,在地块内形成消防环状管网。2.给水系统地块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第五节、消防1.室外消火栓管网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外消火栓每隔120m设置在该地块道路的转弯或交汇处。室外消火栓为DN100地上式三出口室外消火栓与室外消防环网连接。2.灭火器布置根据各建筑的类型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均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类灭火器。第六节、排水1.室内排水室内污、废分流,室外污废合流,雨水由天沟、雨水斗和雨水立管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窨井,污水经化粪池后与废水一起排入室外污水窨井。2.室外排水室外雨、污分流,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市政排水管网资料,污水、雨水直接排入城东路市政污水管、雨水管。第七节、管材1.给水立管采用钢塑复合管,室内水表后的支管采用PP-R管。2.室外给水引入管,采用PE管。3.室内生活排水管采用U-PVC塑料管。4.雨水排水立管采用防紫外线的U-PVC塑料管。5.室外雨、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料管。6.室内消火栓管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第八节、节能1.卫生洁具均采用节能型。2.合理配置水表等计量装置。十二、消防设计专篇:第一节、给排水部分1.设计依据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b.《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设计范围本设计范围为地块内建筑的室内外消防给水。3.消防用水量a.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b.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室内任意一点着火均能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消火栓采用单阀单口室内消火栓(栓口直径为DN65,喷嘴口径为19mm,配DN65×25m长的衬胶水带)。4.室外消防给水及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外消火栓每隔120米设置在该地块道路的转弯或交汇处。室外消火栓为DN100地上式三出口室外消火栓,与地块内环状消防管网连接。5.灭火器配置根据各建筑的类型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均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类灭火器。第二节、电气部分1.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处均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备用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2.消防设备均采用低烟无卤耐火阻燃电缆或电线沿防火金属线槽或穿钢管敷设。电气设计第一节.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B50200-94。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8.《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9.《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1.本项目相关建筑、给排水、暖通及动力等专业提供的相关资料。12.建设单位提供的使用要求。第二节.设计范围1.单体建筑强弱电系统设计。2.单体建筑防雷及接地设计。3.红线区块内的电力设施及各单体的进线、户外电缆电力总体设计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设计施工。第三节.强电部分1.负荷性质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2.负荷计算业务用房:148.95KW电源引至临近变配电房,经室外集中电表箱分线后引至总配电箱。3.照明设计本工程照明分为生产照明、生活照明、应急照明等照明系统,照度标准按现行国家规范推荐照度标准值要求,并适量超前提高。场所照度(LX)光源及灯具办公室300T8三基色直管荧光灯辅助用房100T8节能荧光灯楼梯通道50T5环形荧光灯4.电能计量单体建筑均在配电房低压侧出线处设表计量。5.供电系统及线路装置在建筑区采用低压电缆埋地敷设至各建筑,采用TN-S制供电方式。低压进线电缆采用YJV1-0.6/1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由室外临近配电房直接埋地引来。室内导线选用BV-0.5KV铜芯绝缘导线穿PC阻燃硬塑料管沿墙现浇板暗敷。6.防雷及接地保护1)单体建筑的电气保护系统为TN-S制,N线和PE线始终分开,设PE专用接地线。凡正常情况不带电金属外壳均应妥善与PE线联接。利用桩基及底板作联合接地体,建筑物做总等电位联结(MEB),带卫浴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联结(LEB),各弱电系统接地均从联合接地体单独引出,接地电阻小于1Ω。2)本工程属第三类防雷建筑,沿建筑物四周女儿墙装设避雷带以及短型避雷小针相结合的避雷装置,并在屋面上装设不大于24M×16M或20M×20M的网格。引下线利用钢柱钢板或砼柱内主筋与基础柱主筋连接,作防雷引下线。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3)过电压保护:在室外集中电表箱内安装第一级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