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空调使用规定为了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本着节约能耗、安全运行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一、合理使用空调,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以办公区域前台门外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只能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二、科学设置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2摄氏度(≥22℃);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4摄氏度(≤24℃);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温差科学定时。三、做到节能降耗,空调运行前,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人走机停,杜绝出现开启无人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遇到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节假日,公司统一切断电源。公司会议室空调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关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四、个人不得私自将电器带入办公室使用(如取暖器、电吹风等),一经发现没收违规电器外,同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五、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严禁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六、违规责任:在空调运行时段,公司行政部门要随时巡查各部门空调使用情况,发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关人员经济处罚(罚款在工资中扣除)。1.凡违反“空调使用条件和温度设置规定的”,给予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当事人50元∕次;2.办公室出现无人开启空调的,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部门负责人有权将罚款分解到部门员工头上)3.人为损坏或丢失遥控器的,由使用部门或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