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讲座一、消防工作概述(一)消防部队的性质和任务。消防工作是人们在同火灾的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项专门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火灾是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灾害之一。(二)消防工作方针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第一部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二、火灾(一)火灾的概念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即为火灾。(二)火灾的划分1、根据燃烧物质的形态分为:A、B、C、D、E类火灾(即固、液、气、金属、电气火灾)。2、根据燃烧对象不同分为:建筑火灾、露天火灾、交通运输火灾、森林与草原火灾。3、根据损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火灾。①特别重大火灾,指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以上;②重大火灾,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③较大火灾,指死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④一般火灾,指死亡3人以下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下。三、典型火灾案例案例一:新疆克拉玛依火灾案例二:广东东莞“12.12”火灾案例三:新疆乌鲁木齐市“1.2”火灾案例四:成都“6.5”火灾四《消防法》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的职责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五、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1、《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3、第一百三十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4、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六、发生火灾时怎么办①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并选用适当的灭火工具积极扑救。当密闭的房间内起火,未准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前,不要打开门窗。②拨打“119”报警。说清地点、火势、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③报警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①平时要有很强的消防意识。进入陌生场所应先了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的位置及是否关闭、是否上锁,查看消防栓等各项灭火、避难器具的位置。②发生火灾时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撤离。③逃生时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必须穿过火区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④如身上着火,千万别奔跑,可就地打滚,将身上的火苗压灭,或跳入就近的水池、水缸、小河等,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⑤如身处楼上,寻找逃生路一般向下不向上。进入楼梯间后,确定楼下未着火时再向下逃生,决不要往上跑。如楼梯或门口被大火封堵,楼层不高时,可利用布匹、床单、地毯、窗帘等制成绳索,通过窗口、阳台、下水管等滑下逃生。如楼层高,其他出路被封堵,应退到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有条件的用湿布料、毛巾等封堵着火区方向的门窗,并用水不断地浇湿,同时靠近没有火的一方的门窗呼救。晚上可用手电筒、白布摆动发出求救信号,决不可乘坐电梯,也不可贸然跳楼。火灾逃生应注意七、常用灭火器和灭火剂的使用(一)干粉灭火器1、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各类石油产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电气设备等初起火灾。灭火器型号应以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标于筒体,如“MFL2”就是指abc干粉灭火器2公斤。其中第一个字母M代表灭火器,第二字母代表灭火剂类型(F是干粉灭火剂即bc干粉、FL是磷铵干粉即abc干粉、T是二氧化碳灭火剂、Y是卤代烷灭火剂、P是泡沫、QP是轻水泡沫灭火剂、SQ是清水灭火剂),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每千克或升。2、型式与规格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3、除掉铅封4、拔掉保险销(二)水的灭火作用及注意的问题(1)作用:1、冷却作用;2、对氧的稀释作用;3、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稀释作用;4、水力冲击作用。大量的浓硫酸、硝酸、盐酸着火时,不能用直流水扑救。因为水与酸接触容易引起飞溅或流出,遇到可燃物能引起燃烧,必要时可用喷雾水扑救。轻于水和不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火灾,一般不能用水扑救。变压、电气装置、设备火灾,在没有良好的接地设备或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一般不宜用直流水扑救。(2)注意的问题:不宜用直流水扑救橡胶、褐煤的粉状产品的火灾。渗透力差,只有增大水流或添加润滑剂,提高浸透力才能有效扑灭。直流水不能扑救可燃粉尘(面粉、铝粉、糖粉、煤粉、锌粉等)聚集处的火灾。某些高温生产装置和设备着火时,也不宜用直流水扑救。因为机械的强度会受到影响,设备可能遭到破坏。直流水扑灭高档设备等火灾时,防止水渍损失。祝各位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