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学习新疆工会干部学校李书平2009年1月8日一、《职代会条例》的主要内容解决职代会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等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厂务(院、校、所务等)公开的主要载体。职代会是什么?《条例》的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有关内容的规定职代会干什么?国有企业职代会的权利1.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任免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应当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5.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者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6.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集体(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1.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听取和审议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及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3.审议通过企业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集体合同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4、审议决定企业经营者或者职工代表提出的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5、依法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领导人员;依照企业章程选举、罢免、更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1.听取业主或者经营者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3、协商议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奖惩办法、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4.监督企业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实行厂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情况。5.根据企业要求,民主评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选举、罢免职工一方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代表及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议单位负责人所作的工作报告及对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改制、改革方案、财务工作、事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本单位提出的职工聘用聘任、奖惩、工资福利分配制度、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事务公开实施细则、集体合同草案。3.审议决定本单位医疗制度改革、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职工生活福利安排方面的其它事项,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本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4.民主评议和监督本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领导人选。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召开职代会的基本程序会前筹备工作:宣传动员;选举代表;培训代表;征集大会提案;确定大会议题;向上级工会请示;准备上会文件材料;确定大会日程。预备会议的工作:选举大会主席团;工会主席汇报大会筹备情况;审查代表资格;通过大会议题、议程;决定大会其他事项。职代会怎么开?正式召开大会: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到会人数;做相关报告;分组讨论有关报告;大会主席团汇总讨论意见和建议;大会发言;进行有关选举;作出大会决议,对有关方案、决议进行表决;大会闭幕。会后工作:宣传贯彻大会精神;日常民主管理。(三)职代会组织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2.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3.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4、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5、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6.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7、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8、企事业单位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其所属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也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四)职工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本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职工代表中的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其他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少数民族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不低于其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的权利1、对本单位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4、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确定.职工代表的义务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完成本职工作。4、对本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对职工代表的保护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其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期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所在单位不得变更或解除其劳动合同。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退休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补选。职工代表在本单位内转岗,原则上应保留代表资格。企业在停产整顿或进入破产程序期间、职工整体或部分待岗等特殊情况下,职工代表资格应予保留,并可继续履行职责。对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企事业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五)职代会的工作机构的职责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2、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3、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组织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4、定期培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5、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6、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7、组织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将会议的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六)法律责任的规定企事业单位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工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不按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2、不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3、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而不提交的;4、阻挠工会依法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的;5、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6、打击报复职工代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前款第六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对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职代会质量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完善职代会制度和组织,确保职代会规范运作2.提高职工代表素质,确保职工民主管理质量3.重视职工提案征集和落实,确保职代会作用发挥4.依法行使职代会职权,确保职代会质量5.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确保职工民主管理的氛围二、《集体合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集体合同的基础知识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劳资合约。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特征集体合同是以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的条件。集体合同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方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但在劳动者方面则永远是团体。集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有关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准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前者为职工团体与单位,后者为职工个人与单位;内容不同:前者为团体劳权相关内容;后者为职工个体劳权相关内容;效力不同:前者效力高于后者,是后者的准据;作用不同:前者在于协调劳动关系,后者在于建立劳动关系;企业集体合同级别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综合性集体合同内容专项集体合同阶段性集体合同(二)《集体合同条例》主要内容1、制定条例的宗旨为了规范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2、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