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2012年公租房分配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封开县2012年公租房分配方案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2〕34号)、《封开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封府办〔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我县2012年公租房(含廉租房,下同)分配方案:一、房源情况2012年我县可供抽签分配的公租房共256套,房源主要分布于江口镇东方路、封州二路等地,具体情况如下:(一)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225套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位于河南新城区封州二路,建设18层电梯洋楼,其中1至3层为商铺、4层以上为住宅,住宅面积每套约59㎡,一厅两房一卫,基本装修,厅、厨卫地面贴瓷砖;距周边市场、医院、幼儿院及小学约3公里左右。该工程目前还在抓紧建设,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前竣工交付使用。(二)2012年公租房维修工程10套今年我县对东方一路18号楼、东方二路21-25号楼、曙光路3号楼等共计180套公产房进行维修,维修后转为公租房,列入全县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原租住户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继续在原住房租住,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进入条件的退出,退出的住房列为本次抽签分配的房源。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已于上半年完成上门核查工作,共收回住房10套。计划今年12底前完成维修工程,并交付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名称地址退出套数平均每套面积户型和顺家园5号东方二路21-25号129一厅一房一卫和顺家园6号曙光路3号444一厅二房一卫和顺家园7号东方一路18号527一厅一房一卫(三)2011年空置廉租房21套我县2011年在东方二路建设的廉租房中,还有21套廉租房空置,按有关规定一并列入本次抽签分配房源。该房源位于东方二路(旧预制板厂),一厅二房一卫,每套面积约48平方米。现可入住。2009-2010年保障住房(东方二路)3幢空置房号面积47.181梯46.4246.422梯房号楼层01房02房03房八801802803七701702703六601602603五501502503四401402403三301302303二201202203二、申请办法:(一)准租条件:(1)属本县城区居民,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3㎡;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080元以下,家庭总资产6万元以下。(2)新就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引进的专业人才(具工程师以上资格证),在本县城区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金,以及生活、住房较困难的公职人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万元以下、家庭总资产10万元以下。(3)非本县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在本县城区务工并缴交社保金两年以上人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万元以下、家庭总资产10万元以下。(二)提交材料:(1)封开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3)个人住房信息查档证明(本地居民持户口簿到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档案室查询、外来务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查询)。(4)用工合同及缴交社保金证明(本县城区居民不用提供)。(5)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6)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属江口镇城区低保户的提供)(三)办事流程(附图)(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指定时间内(由县政府另行发布公告,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到户籍所在居委、单位或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江口镇河堤一路7号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领取《封开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下载地址一:,输入网址进入“封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下载中心”,找到“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审批表”,点击“本地下载”。地址二(邮箱):zfbj6666008@163.com,登录密码6666008。用标准A3纸双面打印,表格一式两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居委或用人单位,由居委或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3)居委(单位)初审、公示居委及单位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其住房、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异议且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居委或单位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居委或单位将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4)县住保办、江口镇民政办复审县住保办、江口镇民政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的原因。(5)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审批县住建局、民政局组成联合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资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抽签分配。三、抽签分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抽签分配公租房现场参加抽签。先抽顺序号确定抽签顺序,再按抽中的顺序依次抽取房号。城区低保户优先放号,确保低保户安置率达100%。房号分三个票箱放置:一厅一房(东方一路)、一厅二房(东方一路)、一厅二房(封州二路),抽签人根据居住需要自行选择,但只能抽一次。暂未能分配到公租房的进入轮候,今后退出、新建的公租房按顺序供给轮候人员。有特殊原因须居住低楼层的申请人可事先说明,经批准后可优先租住低层住房。处于轮候期的申请人,在轮候期间购买、受赠、继承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自有产权住房的,取消轮候资格。四、办理配租入住(一)抽签分配结束后,申请人应在10天内与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承租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房屋押金和租金。公租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不能转租、不得违规装修。承租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二)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需续租的要重新申请并经县住房保障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经审批程序后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三)租金标准根据肇庆市房改办、肇庆市物价局《关于2008年公有住房租金问题的通知》(肇房改办字[2008]04号)及《关于2008年公有住房租金问题的通知》(封房改办[2009]01号)文件规定,并按居住环境条件核定租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的江口镇城镇家庭,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标准租金1.00元)。各小区将根据住户集体意见设置保安、保洁等服务,除房屋维修费用在租金收益中由财政核支外,其余日常生活服务如保安、保洁、公用水电费等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摊到户(廉租户免收),具体如下表:单位:元、㎡、户、月名称地址租金标准元/㎡月分摊费用预算项目价格元/户、月幸福家园10号楼(电梯)封州二路2012年公租房工程3.08保安、保洁、公共水电费、电梯维护费等100和顺家园1号楼、2号楼、3号楼东方二路旧预制板厂3.08保安、保洁、公共水电费30和顺家园5号和顺家园6号和顺家园7号东方二路21-25号曙光路3号东方一路18号3.08保洁、巡防、公共水电费25(四)违规处理(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住建局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租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①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②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出借的;③改变公租房结构或用途的;④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⑤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⑥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⑦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2)承租人有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将承租人相关违规信息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曝光;②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③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五、县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受理部门:封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股)办公电话:6663129办公地址:江口镇河堤路七号封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9月30日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