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局XX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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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局XX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xx市、xx县运管局,局属各单位,全市各汽车客运站、相关运输企业:XX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四部委、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做好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XX年道路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今年我市道路旅客出行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据初步预计,同比增长2%左右。今年春节比上年提前11天,节前客流相对较为集中,物资运输也将保持高位运行。春运期间往往是全省强降雪、低温寒潮、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多发时段,极端天气容易引起大规模的人员或车辆的聚集,对运输组织、应急调度、安全保障等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表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精心谋划,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做好今年道路春运工作,市局成立XX年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程良佳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睿、王健、黄细洲、涂浩任副组长,胡子军、肖志毅、胡亚军、姜茂森、李卫新、华双喜、付再尧、徐惠斌、黄大和、朱岩、黄莉、耿红伟、郭君、鲁梅、温旭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工作组(见附件1)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值班电话:6511445(工作时间)、6512167(休息时间)、6523213(传真)。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交通部及各级交通、运管部门春运的相关精神,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指挥、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春运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各运管部门请于XX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值班电话以及运输报表统计人员、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名单、手机号码报市局春运办。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按以上要求报所属辖区运管局(所)备查。二、做好运输组织保障(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充分把握旅客出行规律,了解旅客出行需求,创新春运组织,提高服务品质,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畅通春运期间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修订完善应对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预案,科学组织,以提高和处置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应急管理能力为根本,进一步整合应急运输资源,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春运期间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二)科学调配客运运力。各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科学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客流特点的基础上,针对春运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及时调整道路客运班次,加强运力调度。一是要优化运输组织,强化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客流变化,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及时增开加班车。二是要加强与铁路等运输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做好衔接和配合。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四是要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营,加强运力保障,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五是对可能形成急骤客流的线路,提前做好协调和应急运力准备,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车辆,确保旅客得到及时疏运。各客运站要结合今年春运的特点,在线路天气可知、运力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车票预售时间。因蹋班、晚点而造成乘客滞留现象,车站应积极主动向乘客耐心解释,并负责提供退票、改乘、食宿等服务。(三)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各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三、落实安全制度,全力保障安全出行(一)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二)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各运管部门要围绕“平安春运”主题,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全力打造“平安回家路”。要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春运前及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落实、运输设备设施状况、动态监控系统运行、客运站安检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填写“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表”(附件2),对发现的运输安全隐患要推动整改落实、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春运前,各运管部门要对参运的运输业户和参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参运车辆发放XX年道路春运标识(附件3),并要求在醒目位置粘贴。进行春运检查时,必须做到“四个一律”:达不到营运资质和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带的,一律不准参加春运;承运人责任险达不到40万保额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障客运安全,对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参运车辆及人员春运资格。(三)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各运管部门要继续落实重点客运站节假日运政人员驻站督岗制度,加强对客运站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职责,一是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督促客运站经营者根据客运站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完善出站检查内容和程序,并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出站检查工作有序高效。二是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督促客运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四是认真落实道路安全告知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在车辆醒目位置粘贴安全告知书,按规定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客运站要优化站务流程,促进安全告知制度落实。(四)加强卫星定位系统的联网联控。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各运管部门要严把车辆发车关,对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正常使用的车辆才能发放“春运标识”,要督促企业设置专人专岗,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倒查、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监”、更要有“控”。真正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五)加强对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的源头管理。各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别是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任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货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危货专用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节前,各运管部门还要对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等级、日常维护、违章、承运人责任险、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志配备、卫星监控、证件、人员的从业资质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科学高效应对和处理水平。各辖区运管局(所)对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表请于XX年1月20日前报市局春运办。(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春运期间,各运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客运站周边、重点路段等地的监管、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对“营转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班线客运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四、提升服务,确保春运便捷高效(一)加强春运证牌管理。各辖区运管局(所)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的领用和发放,指定专人做好春运标识、春运包车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的登记、发放、汇总等工作。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客运标志牌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客运标志牌的申领、发放、使用、核销台账,要做到各个环节都有记录、有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向各辖区运管局(所)申领加班牌证,加班牌证原则上采用机打,节假日及出现旅客积压等紧急情况时可由驻站运政人员依法手工填写、核发,并做好牌证登记,事后将牌证信息进行补登。春运期间,我市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申领、粘贴春运证,各客运站不得接纳本省籍无春运证的车辆。各辖区运管局(所)按规定审核车辆技术等级、从业资格证、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及车辆违章情况后予以核发车辆春运证,并进行登记。(二)规范春运加班、包车行为。车辆所在地的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加班车、包车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规范春运期间包车客运和加班客运经营行为,要加强对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在春运前对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包车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并要求客运企业把包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春运期间,要重点加强旅游客运企业包车管理,合理安排运力及发车时间,杜绝疲劳驾驶,严格落实凌晨2-5点落地休息制度。客运站加班原则上以在营单位车辆优先,本市籍旅游客运车辆补充,严格外籍车辆跨区域在本市加班、包车管理,客运站确需外籍车辆加班的,需经辖区运管部门审核,省、市运管局备案同意。长途班线和跨省班线的加班应由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格或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客车数符合从事一类班线客运的条件的企业承担,客运站排班需要考虑加班车辆是否能在凌晨2点前到达目的地,无法到达的一律不予加班。春运期间从事进出广东加班车或包车客运业务,应持《进出广东春运证》运行,对多次或长期承担进出广东加班、包车任务的可核发整个春运期间有效的春运证牌,对临时或一次性承担进出广东加班、包车任务的只能核发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的春运证牌。(三)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今年将继续以“情满旅途”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形式,实化举措,进一步提升春运服务水平。运管局(所)要督促客运站提升售票服务水平,全面放开票务信息,利用湖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提供网络售票、电话售票等多种购票方式,方便旅客规划行程,满足旅客便捷出行的需求;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清查,保证设施完善和卫生整洁,强化对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切实保障春运服务质量;客运站要提升旅客候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大力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还要增设售票窗口和自动售(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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