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X、XX公交站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招标文件比选项目名称: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X、XX公交站场消防系统维修保项目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八月2总则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邀请贵单位就现对XX、XX、XX公交枢纽站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进行邀请比选。比选内容及服务时间:1、XX、XX、XX公交站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2、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期限为2年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9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到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领取比选文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30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缴纳方式在开标当日交付比选单位: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1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下述地址: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比选单位: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传真:023-62976708电话:023-62976712联系人:3投标方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XX、XX公交枢纽站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业主名称: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比选内容:XX、XX、XX公交枢纽站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2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标准: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以上条件在评审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资格后审合格,若有任一条件不满足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需要原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价格及服务款支付方式投标价格及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费按季支付;每季度末中标人出据正式发票(必须为增值税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维修保养费。4文件领取要求比选文件领取人须提交本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000元,未中标单位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支付期最后一期维修支付维保费时无息全额退还。46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两套(正、副)各一套本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接收人:XXXX投标递交和截止时间:2016年8月11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8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XXXXB楼12楼XX公司1205会议室9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由工作人员实施开标,当众开启密封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7)邀请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10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第三十二至三十四条。11评价办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总分得分最高的竞标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其余以此类推。(见第二十七条,资格评标办法表)5第一部分投标方须知第一章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XX、XX、XX公交枢纽站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比选。二、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所述的资格标准;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邀请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符合本须知的第二条第1款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比选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格式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和文件;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比选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费用。四、技术交流和现场考察1.投标人为了解更多的工程相关资料,可要求与比选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技术交流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投标人应详细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获得一切必要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投标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在获得比选单位的允许并事先作好安排后,可进入现场进行上述考察活动。6第二章比选文件五、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八条发出的修改通知书: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比选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3天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比选方。比选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每一投标方。七、比选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比选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比选文件的修改文书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7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八、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比选文件视为保密文件。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比选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以简体中文填写,并打印装订成册;2.除在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十、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投标报价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售后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5、中标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一、投标价格1.投标人应根据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一揽子承接本维修保项目承包方案。包括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的费用。若有变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行规定。82.本项目采用包干价的合同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单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2.1投标人对整个消防工程(上述三个公交枢纽站场内所有消防实施、设备、管线、消防控制室等)实行包工、包安全、包通过消防检查等总承包;报价包含维修、保养、消除故障、税务、管理费、300元以内(含300元)的材料费等一切费用。2.2投标人须承担其所属人员之工资、食、宿、安全责任、保险、补贴、往返路费、设备工具等一切费用。2.3投标人自备电动机具、手动工具、常规测量及检测等所有用具的所有费用。3.投标人报价,应根据比选范围和内容,参照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自身条件进行投标报价。6.投标人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为邀请人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8.投标人提交可选择的报价的投标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应作废标处理。十二、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截止日3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十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向比选单位提交不少于本比选邀请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比选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9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签署了合同后,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的修正;(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签署经济合同。(4)中标人采用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十四、投标文件的签章规定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1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相应地明确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比选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须加盖校正章;4.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规定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0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和签章要求:各封口处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装应标明:(1)写明投标人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2)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名称;(3)说明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十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的地址;2.出现第八条2款因比选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邀请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十七、迟交的投标文件邀请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比选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比选方将按第十五条第4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十九、开标1.邀请人在比选通告或比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邀请人负责内部开标。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书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内容,以及比选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二十、评标小组邀请人将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使用单位的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二十一、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