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措施1、对科室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谨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应放在规定的位置,防止盗窃案件发生。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11、加强对工作单元出入人员的管理,及时清理无关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12、工作单元离人时应及时锁好门窗、衣柜等,做好防盗工作。对工作单元内出现的商贩、三无人员、医托、散发宣传品者及时清理、打击。13、加强检查,严谨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带入医院。14、严谨影响医疗秩序、医院环境的物品等进入诊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