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街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完善社会和谐稳定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霍市达来胡硕街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稳步推进。界定评估范围。把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镇党委、镇政府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内容。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在风险评估工作中,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规范评估、民主决策,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改革的牵头部门、决策的作出部门、政策的提出部门、项目的申报部门和工作的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涉及多部门职能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镇党委、镇政府指定评估责任部门。严格评估程序。第一,确定评估事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基本情况,把握评估重点,适时组织评估;第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涉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第三,形成评估结论。评估责任主体综合各方面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形成评估报告;第四,决策机关审查。党委、政府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责任部门,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五,全程跟踪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全程跟踪评估,动态监控化解,及时发现新的不稳定隐患,调整完善对策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应该评估的重大事项不进行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决策失误,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镇纪委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