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动我公司技术创新工程,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国家经委和全国总工会公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献计献策活动。全公司每个职工都应以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工程的深入发展,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条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具体体现;是调动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创造性,开发智力资源,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职工经营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的有效形式;尤其是面对入世和市场变化企业生存与发展十分必要的手段。各级领导应给予足够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企业科技和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加强引导,将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第四条为推动我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要按规定办理立项手续,经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过审议,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委员会验收,方可对建议者给予表彰奖励。2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我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的技术改进,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第六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1、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新产品的开发;2、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3、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方法的改进;4、数理统计、计算技术,软件开发,情报信息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5、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6、科技新成果的推广,生产技术方案的优化,改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7、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提出的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联系,但有创新的建议或技术方案经采用见效后,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奖励。第七条对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者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申报程序第八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申报贯穿于项目完成的始终。一个项目的完成,主要包括申请立项、审核、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立项是实施的前提,考核验收是奖励的依据。31、立项。建议人向所在单位领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登记表》,填写“建议依据、详细内容、主要技术指标、预计完成时间及预期效果”等内容,交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基层单位汇总后上报公司工会。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者,属于一般性意见,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2、审核。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办公室,收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登记表》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查,做出采纳与否的结论。时间:一般项目不得超过三个月;重大项目不得超过半年。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办理立项手续的,在项目实施半月内补办立项手续。3、实施。申报的项目批准立项后,经有关部门或领导安排即可组织实施。实施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重大项目不得超过两年,否则按放弃处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委会反映。4、总结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后,必须经六个月以上时间的连续应用,并在生产或工作中取得成效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励申请书》,上报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理委员会。第三章奖励的标准和办法第九条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按直接经济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公司设四个等级:奖励等级获经济效益(年)奖金额4一等500万元以上(1%)50000元以上二等100—500万元(1%)10000—50000元三等50—100万元(1%)5000—10000元四等50万元以下(1.2%)6000元以下经济效益指:采用了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方案后所获的利润。利润=新增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附加第十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的年经济效益,是自采用之日起,以十二个月为单位计算的总额。并要经公司财务处审核认定后,经公司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第十一条对被采用的,且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根据企业受益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和推广应用成果,参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评定相应的奖励标准。第十二条为促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活动的群众性和普及性,积极鼓励公司职工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凡能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设想的解决措施、方案,并基本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者,一经采纳,均给予物质奖励,奖金数额为10—1000元之间。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的奖金,应按获奖人员的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建议者(集体或个人),应占奖金总额的60%—70%实施者(集体或个人),应占奖金总额的40%—30%如建议者一同参加实施,还可领取实施者其中的一份。对于公司确定的技术攻关项目,可由各专业部门牵头成立攻关小组,获益后所获奖金按小组参与人的实施情况由小组确定分配方案。5第十四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所发生的费用在成本否决时剔出。第十五条公司合理化建议每季度评审一次,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的奖励工作每年度评审一次。第十六条项目申报时应遵照如下原则:1、每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属于一个整体提出或实施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为多个项目进行申报。3、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一个主要完成单位牵头与相关单位协商后共同申报。4、申报的主要建议人,应是该项目的策划者或在技术上真正作出贡献的人员。填报项目时,按主次依次排列,但最多不得超过五人。第十七条项目实施后,受益单位或相关部门,有义务为该项目经济效益实事求是的签署意见,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项目的评定,更不能虚报数据。公司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在项目申报、评审、奖励工作中发生的争议。第十八条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个人,对专业技术干部将优先考虑破格晋升职称,并做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对岗位工人在职业技能鉴定及技师评定时将优先晋级。第四章管理机构第十九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活动的领导机构。主任:副主任:6委员: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生产技术、设备及设备管理、节能降耗企业管理等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相关专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的审定工作。生产技术评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设备及设备管理评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节能降耗评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企业管理评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7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行。附件1: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登记表提出人单位提出时间职务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总投资(元)项目年经济效益预测(元)改进措施基层单位意见公司专业评审组意见公司工会意见行政负责人(印章)负责人(印章)(印章)附件2:公司合理化建议传递办理通知单(存根)办理第号单位同志您(们)于年月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审议,现办理答复如下:8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欢迎提出书面意见或来办公室面谈。在此,对您(们)热爱、关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行动表示感谢。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公司合理化建议传递办理通知单办理第号单位同志您(们)于年月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审议,现办理答复如下: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欢迎提出书面意见或来办公室面谈。在此,对您(们)热爱、关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行动表示感谢。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9附件3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奖励申请书项目名称填报单位建议人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公室制年月日10项目概况:包括原理、用途、技术关键、技术指标、实施情况、效益等主要贡献者情况简介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提出单位提出时间采用时间成果投用时间项目总投资(元)年经济效益(元)采纳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实施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公司业务部门意见(印章)公司财务处意见(印章)专业评审组意见:评审人员(签名)公司管理委员会审定结论:签章11说明1、上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的材料包括: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奖励申请书,有关实施效果的证明文件,全套技术资料,一式一份。2、本报表要用钢笔填写,且书写工整,对于缺项、模糊不清的不予受理。3、各单位申报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奖,要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