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2010年度造林(及苗木采购)工程监理方案及细则编制:审批: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三月一日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华区2010年度造林(及苗木采购)工程工程地点:郑尧高速、漯平洛高速段及白龟湖湿地建设单位:平顶山新华区农田水利局监理单位: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期:3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2、工程项目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2.1监理阶段:施工阶段。§2.2监理范围:苗木进场质量验收及种植施工质量,直至竣工验收。§2.3监理控制目标:§2.3.1投资控制目标:最终结算造价不超过批准概算§2.3.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目标§2.3.3工期控制目标:2010年3月1日开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3、监理工作依据本工程在监理过程中将依据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承包合同;3、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4、建设单位发出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书面指示和意见。24、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期限一般从造林施工准备阶段到实施完工验收为止。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建设工程的作业设计,对种苗、整地、栽植、管护、林地基础设施等主要造林环节实行监督跟踪,对工程政策兑现、资金拨付和物资采购等实行跟踪调查。监理人员要按照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要求,采用全面监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旁站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控制方式进行监理。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为了规范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提高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监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一)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防护林建设工程、封山育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速丰林基地建设工程、城郊森林工程、城乡一体平原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等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3发挥工程投资效益。二、施工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关系(一)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应按建设单位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并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二)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监理单位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开展工作,直接对委托单位负责,在施行监理过程中,有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的质量、资金使用和政策兑现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三、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工程建设合同;(二)经审核批准的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文件;(三)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四)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五)国家、省关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等文件。四、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工程的作业设计、种苗、整地、栽植等整个造林环节。(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二)工程质量控制。1、程序4①建设单位向监理人员提交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协助处理相关问题;②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③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④做好监理总结。2、施工质量控制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①种苗来源、购销环节、苗木等级、质量、价格。所用种苗,是否具备质量合格证、检疫证和标签。②整地时间、方式、数量和质量规格。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现场跟踪监督检查与不定期巡视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现场质量控制方式。③栽植时间、培训(经培训后才能参与作业,由具有造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作业)、栽植面积、栽植质量、施工工序到位情况等。(三)资金控制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种子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51、中期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2、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五)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施工情况综述;2、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的效果分析;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4、监理工作总结:包括对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价;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五、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和被监理单位的职责(一)监理单位职责1、执行有关监理规定、要求;2、安排、协调监理人员的工作;3、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与争议;4、复核、复查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二)监理人员职责61、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的真实性负责;2、在监理过程中,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包括要求建设单位限时进行修正或整改措施等)。(三)被监理单位职责1、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省林业局要求接受监理;2、对监理人员提出的建议,必须及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3、未经监理人员进行审核的种苗不得用于工程造林。六、纠纷处理与责任(一)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发生纠纷,应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建设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监理人员营私舞弊,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业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利益,或者因监理人员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业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权追究监理单位的经济责任,并按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质量等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及建设单位报告而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七、现场质量控制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当发现种子、苗木质量不合格,施工操作(挖穴大小、株行距7等)不规范,或者施工人员素质低及组织管理差等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停工整改。.2、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检查用于工程施工的种子质量和苗圃苗木质量。当外购苗_没种子时,应要求供方提供苗木、种子质量保证文件(包括质量检一包合格证、植物检疫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查苗木、种子标签及标签内容,并填写质检表(表A4、表A5)4、检验用于工程施工的肥料、药剂和其它工程施工材料及其质量证明文件(表A6),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及设计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中。5、承包单位应严格每道工序自检,填写工序质量自检表(表A12)。在规定的工序质量控制点,报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监督。或按规定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将自检材料报监理人员申请工序质量检验。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时,承包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检验。检验工序质量和成效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表B3)。7、对不设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序可采用查阅承包单位的施工纪录进行检查。8、当施工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停工整改(表B5)。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继续作8业者;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苗木、种子及其它施工材料;4非工程施工季节,仍在进行播种或采用裸根苗进行植苗等施工作业者:5擅自变更设计;6将工程转包者;7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者;8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9其它9、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监理日志,逐日记录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工程质量动态以及天气、外部环境对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与生长的影响。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并主持质量分析会,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原因,提出质量解决措施,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会后印发会议纪要。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未通过完工(交工)验收正式移交工程以前,落实护林防火管护措施,配备管护人员,防止人畜破坏,严防森林火灾,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八、质量控制的目的1、质量控制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或主要工序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等各项指标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和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控制应以质量预控为重点。九、质量控制的依据9一、质量控制应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2、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3、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4、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方面的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5、建设单位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规定、要求和书面指令。十、质量控制的程序一、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质量控制:1向承包单位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检测控制点、检测方法及要求: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处理设计变更: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表则);4审查、批准施工分包单位(表A3);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告(表A7),检查施工劳力。机具、苗木、种子、肥料、施工地块的准备情况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6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7对工程施工过程实行质量控制:8检验施工工序质量,签署工序质量检验凭证(表A12)9组织工程完工初验;10编写施工验收评估报告;1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完工验收;1012签发工程移交证书;13做好施工阶段监理总结。十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全面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方法。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参加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发包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踏勘,解释招标文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3、审核签发工程施工必须遵守的设计文件、采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等质量管理文件。4、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对照设计文件,现场交接施工地块。核实施工地块的四至界线、面积。植被、立地条件以及设计内容的适宜性。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和答复承包单位对设计和施工图纸的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当发现问题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按工程变更程序办理(表B2、表A10)。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当发现不能履行施工质量管理时,提出更换人员的意见。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的情况,包括审查分包单位、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及本次分包工程价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分包单位审查主要审查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施工组11织管理水平、施工经验和施工业绩。当确认分包单位具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能力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