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共2页上海海蒙汽配连锁有限公司DBO德国品牌区域总代理协议书甲方:上海海蒙汽配连锁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使DBO德国品牌系列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市场流行。乙方以区域总代理形式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性质: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法人单位,双方承担各自的经营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由此产生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二、合作内容:1.甲方授权乙方的区域总代理区域:________,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该区域范围设立第二家区域总代理。2.乙方必须完成二十五万元/年的DBO德国品牌销售额,每月不得低于贰万元的DBO德国品牌产品的销售(考核期除外)。3.乙方在总代理其间,须积极扩展营销网络,设立分销商,完成甲方下达的指标任务数。4:前三个月是海蒙对区域代理的考核期,如乙方在考核期内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量,甲方将延期乙方的考核期。乙方省级城市首批进货不得低于3万元考核期销售量为5万元(3个月内)地级城市首批进货不得低于2万元考核期销售量为3万元(3个月内)5:考核期符合要求后乙方自动成为甲方在该地区的正式代理商,享受DBO品牌的正式代理价格。6:为了使DBO品牌能够全面占领市场,乙方在经营DBO品牌过程中必须整个系列推广,不能选择只做单项产品,否则无奖励。7:甲方经营上海大众全车型,全系列配件,并是二十家大众配套厂家的总代理或代理商。乙方作为DBO品牌的代理商同时可享受甲方所有其它产品的电脑入库价格。在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乙方可以申请成为海蒙的连锁店。加盟基本要求:*无加盟费*可享受甲方的所有进价并享受所有甲方年底完成任务的返点。*所有甲方的大众配套厂家的代理资格乙方均可享受。*只需交纳配货中心费用(运输,仓储基本费用)300元/月基本费用,按进货100元/万元缴纳三、合作条件:1.忠于甲方的品牌和知名度,守法,合法经营。2.经营者要求:思路、风险、敬业、爱心。3.创业的责任心与事业心,加上经济实力。四、合作过程:为了维护DBO德国品牌的市场规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海蒙公司制定的政策执行。.支持:甲方提供DBO德国品牌的宣传海报,,授权代理铭牌。.政策: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价格政策对市场销售,严禁倾价销售,杜绝区域间价格恶性竞争行为。第2页共2页.价格:乙方作为甲方的区域总代理,乙方享受DBO德国品牌的系列产品代理商价格。合同期内如发生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附DBO德国品牌配件目录价格政策表).配送:乙方要货清单须提前两天传真通知甲方,以利甲方按排配货。货运公司由乙方联系负责,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可以配合乙方搞好配件托运工作。.付款:款到发货。.退货:乙方在首批进货三个月内,可以以货换货的形式进行库存调剂。其它除因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打假:乙方作为区域总代理其间,应积极防范市场假冒DBO德国品牌的销售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及时向甲方或地方工商,技监部门举报。.质量索赔:甲方对DBO德国品牌产品质量承诺期为一年,电器件半年,但不得有恶意退货,如有例外另行通知。甲方提供的产品,只要在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都可以调换,但不承担连带责任,不可以在货款中扣除。五、合作时间合作期限1年。从2007年10月28日至年月日,届时如有合作意向再另行商定。六、合同终止:1.合同到期;2.乙方未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年度销售额度。3.损坏甲方的声誉,如乙方触犯法律,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瞒顾客等。4.不忠于甲方的行为,如跨区销售等。七、合同终止程序:1.库存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所有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2.乙方须缴清甲方全部货款,不允许以库存配件抵货款。3.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得再以“DBO德国品牌区域总代理”的名义宣传。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若遇不尽人意之处,均互为谅解,协商之原则友好相处。甲方:上海海蒙汽配连锁有限公司乙方:地址:上海曹安路4031号地址:电话:021-59156696电话:法定代表人:刘太元法定代表人:协议签定地点:上海曹安路4031号协议签定时间:200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