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镇中学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1、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积极参加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施教的自觉性。2.每位教职工保证每周1小时自学时间。学校每2周组织教师集中学习1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3.每位教职工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学法活动,并严格遵守会风会纪,认真作好笔记。4.努力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相结合,守法、护法,做到依法施教。5.凡有家长举报教师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严肃处理。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和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并作为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