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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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峡办发[2009]3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创卫目标。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26日2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塑造文明、有序、繁荣、卫生的峡江新形象,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县城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以提高市民素质、培养市民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改善县城环境为基础,以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关键,动员全县上下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现县城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目标,将县城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市政环卫设施完备、人居环境良好的省级卫生县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创建目标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持“全民动员、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脏治乱、优化环境”的工作方针,力争2011年底前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领导,成立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解芳云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周晓娟任常务副组长,县长助理阮建芳、县政协副主席廖勋放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3小组主要负责创卫活动的组织、决策、管理、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解决创建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是: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起草有关管理办法、工作规划、管理规章、考评细则;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进行分解下达,抓好落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对绿化、亮化、市场、摊区、停车场、户外广告、公共交通、交通标志等项目设施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秩序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教体局、水边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抽调,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职专责,工资福利在原单位解决,年度干部考核在创卫办进行。四、创建责任(一)主要职能部门创建工作责任1、宣传部:一是抓好全民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树立公德意识和卫生意识。二是组织并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动态,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2、建设局:一是通路。加大县城路网建设,完成玉峡大道、玉笥北路等城区道路工程,进一步完善县城道路网架。二是增绿。重点建设百花公园、府后公园、城区大道绿化带和锦秀湖绿化带工程,推进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将县城建设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色空间。三是添景。重点抓好道德经广场、水4系改造、圆盘改造等。四是改造。对城区内损毁严重、配套不尽完善的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绿化以及建成区内出行不方便、环境脏乱差的居民点进行重点改造,确保新城区路平、沟通、灯明。五是完善。年内按标准数量建设公厕和垃圾中转站,主、次干道每隔50—80米设置1个果壳箱。六是治脏。强力优化城市环境,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管理,确保城区“门前三包”率达98%,居民垃圾袋装率达98%。城区基本上做到无暴露垃圾、废弃物、无泥尘渣土,确保垃圾中转站、垃圾屋、果壳箱等公共卫生设施完好、洁净,道路清扫率达100%,清运率达100%。建筑工地围栏作业,严肃查处施工场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废水外溢,建筑垃圾乱倾倒等现象。七是治乱。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和规范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改善街道市容秩序;着力规范户外广告,针对户外“牛皮癣”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禁止随意乱设夜宵摊点。3、卫生局:一是积极防治传染病。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对甲、乙类传染病的监控,一经发现传染源,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杜绝其暴发流行。二是抓好城区除“四害”工作。对蚊、蝇采取消灭孳生地综合防治措施,灭鼠、灭蟑坚持环境治理与化学并重的原则,控制“四害”密度及阳性率。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爱卫活动。建立健全爱卫组织和健康教育网络,大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县城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和60%;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传染病管理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好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5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市场,杜绝无证经营,搞好食品、饮食等服务行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做好食品卫生资料的整理归档。5、环保局: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监测。重点抓好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分贝,烟尘控制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0%,杜绝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6、工商局:一是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健康教育,形成公平交易、守法经营、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二是积极协助建设、卫生部门整顿和取缔城区占道经营、“店外店”、“店外摊”和垃圾广告,取缔市场无照无证经营。三是配合建设部门搞好城区市场网点的规划、布局,特别是建材、修理、洗车、饮食、水果等专业市场的重新布局,取缔占道经营。四是配合创卫活动加强工商业务管理。7、经贸委:一是禁止集贸市场、商贸中心的场外交易,做到摊点入场经营,无占道经营现象。二是实现市场规范化管理,市场有专用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有序。三是完善市场内服务设施,市场实行全天候保洁,公厕每天冲洗1—2次,确保市场排水、排污畅通,交易秩序井然。四是搞好市场内固定店面“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督促和落实。8、公安局和交警大队:一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措施,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县城社会治安秩序。二是6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围攻、殴打城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创卫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做到行停有序,各行其道,严禁车辆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不按划定位置乱停乱放。四是抓好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主、次干道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标志线。五是会同民政部门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沿街乞讨、疯癫等人员,协助建设部门整治城区内车辆抛、撒、漏余土废渣。六是实行出租车、摩的总量控制。9、交通局:一是加强客运汽车、公交车运营管理,合理安排停放地点,设置公交停放标志,杜绝沿街随意搭客停放。二是加强客运站、公共汽车候车站的环境卫生等管理,搞好公交设施建设。三是抓好城乡结合部路面整修,保持路面完好。10、教体局:一是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求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95%。二是组织县城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有关活动,制订和完善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县城中、小学校应分别组织宣传队伍上街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宣传活动。三是拆除学校旱厕所,建设水冲式公厕。11、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制作和播放创建卫生县城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免费定期报道创建动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稽查、监督和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和繁荣。12、工业园区办:一是抓好园区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组7织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协助建设、环保部门加强环保管理,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三是抓好园区企业的“门前三包”工作。对企业进行健康环保教育,对女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等。四是规划建设辖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和公厕。13、水边镇政府:一是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单位搞好创建卫生县城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创卫活动。抓好市民“三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二是组织和动员居(村)民定期打扫小街小巷、房前屋后的庭院卫生,并成立卫生保洁和督查队伍,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实行全天候的监督检查。三是做好禽畜圈养工作,严禁畜禽放养或上街。城区居民饲养畜禽问题,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是积极配合和协助建设部门拆除辖区内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物(棚)。五是在居(村)民中推行垃圾袋装化。(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含省、市属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各部门(包括前述的12个职能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卫工作,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和检查评比奖励制度。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开展创卫宣传和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大卫生观念,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和60%。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除“四害”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要认真抓好本单位及拥有原始产权的出租门店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杜绝“店外店”现8象。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消极、被动、推诿、抵触等现象。五、方法步骤为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建立片区责任制和专业工作组协作机制。县城建成区按社区和地段划分为6个片区,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各负责一个片区(6个片区责任单位划分见附件)。根据工作内容,设立5个专业工作组,即:卫生与疾病控制工作组、市容市貌工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督查与协调工作组、资金筹措工作组(5个专业工作组人员及工作职责另行下文)。创卫工作具体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验收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18日—8月31日)1、制定《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印发《倡仪书》,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动员大会。2、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传媒、宣传车、标语、公益广告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创卫活动,大力开展“做文明人、创卫生城”以及创文明卫生街道、卫生单位、卫生居委会、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卫生家庭活动;以“爱峡江、讲卫生”为主题,建立并持之以恒抓好单位“周末卫生日”和每月20日的“全民卫生日”活动。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9卫生文明一起走”活动,在妇女和团员中,开展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主题的巾帼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活动。4、各主要职能部门在8月31日之前制定好本部门的创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分解任务。县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业园区办、交警大队、教体局、经贸委、水边镇政府等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电视承诺。(二)集中整治(2009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1、实行县领导挂片、部门包段责任制。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领导分别挂一个片区。片内设段,各部门按片区划定的范围包段,实行定路段、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责任制。各包段单位必须对责任路段按创建要求进行路面硬化、彩砖铺设、路灯(亮化)安装、绿化建设以及清理路段、垃圾死角(建设投资属公共场所的,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属段内单位的,由单位全额负担;属个人门店的,由县财政补助30%,其余部分由各包段单位及其段内居民筹集)。要配合职能部门抓好本路段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店、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挂乱贴、乱倒乱扔等现象。要抓好本单位院内的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工作,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2、开展舆论宣传和监督。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创卫取得的成绩,曝光存在的问题。县创卫办要组织有关职能单位每周出动1—2次宣传车,深入大街小巷进行宣传。每月出2—3期《创卫简报》,及时总结各阶段的创卫工作,通报10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并不定期采访有关领导和干部职工及居民,征求他们对创卫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3、2009年度工作任务。2009年全县创卫工作的主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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