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云质监局发〔2010〕126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州市综合检测中心主任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着力解决我省质监事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人才素质、管理能力和技术机构发展速度的矛盾,保证州市检测中心持续、科学、稳步发展,省局党组在对州(市)综合检测中心发展需要和全系统干部队伍现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有关要求,决定州(市)综合检测中心主任职位在全系统内实行竞聘上岗。现将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市综合检测中心主任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人事干部竞聘上岗方案通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0年10月19日印打印:李雪梅校对:易秋伶(共印1份)-3-附件: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市综合检测中心主任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通过公开竞聘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技术机构服务质监事业和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二、竞聘岗位竞聘岗位为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级别为副处(县)级。1、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2、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3、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4、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5、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4-6、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7、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8、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9、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0、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1、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2、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3、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4、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15、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1名。三、竞聘范围全系统符合资格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四、资格条件参加竞聘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担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担任副科级职务满5年(含正科不满3年,但正科、副科任职满5年);担任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务;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在47周岁及以下;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5-正科级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所长、部长、主任没有连续聘任的,任职时间可以前后累加计算。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使用。五、竞聘程序(一)个人报名各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竞聘,填写《州市检测中心主任竞聘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样式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填写《州市检测中心主任竞聘报名汇总表》上报。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25日(二)资格审核各单位根据竞聘岗位要求对本单位人员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进行审核盖章后,连同报名人员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和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于10月27日前一并提交省局人事处。省局人事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于10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选名单反馈各单位。(三)民主推荐各单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单位内部组织民主推荐,在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以省局人事处反馈到单位的-6-符合条件人选名单为准)中推荐出拟竞聘人员,并于11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省局人事处。省局人事处将各单位推荐名单审定汇总后统一在系统内发布公告。(四)竞聘笔试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5人(含5人)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和专业两个部分,综合部分主要测试云南省情、领导科学、公文写作,专业知识部分主要测试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机构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竞聘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公布后,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竞职陈述。笔试出题、阅卷、监考委托有关单位实施。笔试地点设在昆明,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五)竞职陈述省局成立由省局领导和业内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参加竞职陈述人重点围绕个人工作经历、近年的工作实绩、未来的工作思路、自身优势、与检测中心主任的适配性等进行陈述,竞职陈述稿于竞聘陈述前(电子版和纸质10份)统一交人事处。竞职陈述总分为100分,占竞聘总成绩的40%。竞职陈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组织考察笔试和竞职陈述总分(按照加权计算)前两名列为考察对象,-7-省局组织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中担任心主任岗位的适配程度。由所在单位出具竞聘者现实表现、廉洁自律证明材料,竞聘者撰写个人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情况将进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占竞聘总成绩的30%。考察工作量化评分表另行制定。(七)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竞职陈述和考察情况成绩分别按照30%、40%、30%的比例评出最后得分,每个岗位最后得分最高者作为竞聘拟任建议人选。(八)决定任用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省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人事处进行任前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定空缺。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竞聘州市检测中心主任工作在省局党组和省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的指导下,由省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进行监督。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报名、考试、竞职陈述、考察等的相关工作的组织、配合。人事部门负责竞聘的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8-监察室监督电话:0871-3169833人事处监督电话:0871-3134266(二)公开透明竞聘工作有关情况将通过办公网络和省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州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动员本单位的人员参加竞聘,组织好竞聘中的有关工作,各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与竞聘。各单位要以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发现并查实有拉票行为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严肃组织处理。(四)本实施方案由省局人事处负责解释。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9-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竞聘州市检测中心主任报名表姓名出生年月照片出生地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职称及专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在职教育竞聘岗位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简历州市或直属事业单位意见省局人事处意见附件2: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竞聘州市检测中心主任竞职陈述评分表竞聘者姓名岗位面试要素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竞聘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总分要素分值301020102010100单项得分评委评语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