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宗教改革及其影响15世纪末至16世纪是西欧各国经历巨大变化的时期。在封建社会开始出现瓦解的同时,资本主义已经萌发并逐渐发展起来,文艺复兴带来了思想解放和科学艺术的繁荣,对现世幸福的追求让人们逐渐冲破了中世纪神学的迷雾;新航路的开辟和美洲大陆的发现,使国际贸易急剧增加,欧洲的商业中心从地中海沿岸转移到了大西洋沿岸,世界开始真正成为一个整体;宗教改革运动正在席卷西欧,封建神权统治的中心—罗马天主教会的地位已岌岌可危。就在这个历史转折的时刻,一个旨在强化专制王权,顺应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扩大“圈地”的要求,自上而下推行的英国宗教改革发生了。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目的从其后来的行动看主要归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遵从国家政权的本国教会,二是摆脱教皇对英格兰教会及国家事务的控制,三是没收修道院的财产和土地。改革的结果,从国王个人角度来说,满足了他离婚再娶的意愿;而从国家和民族角度来看,与罗马教廷决裂则意味着摆脱一个外来权威,并且是一个中世纪以来一直存在的强大的外来权威的干涉。此前教皇仅每年从英国拿走大量献金、税款,更重要的是教皇在英国具有超越国家范围的独特的司法特权和任免教职人员的权利,虽然英国历代君主都曾试图反抗这种外来的干涉,但是在开除教籍、废黜王位的威胁下,这种反抗都以屈服告终。然而在宗教改革之后,通过议会立法程序,教皇的特权被废除,其中很多权力转移到了王室的手中,这大大加强了国王的权力。此外这也意味着英国与仍奉天主教为国教的西班牙和法国一刀两断。而没收的修道院的土地和财产则为国王发动战争提供了财源,同时王室大量出售的土地也进一步加速了圈地运动,加快了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因此,不难看出,英国宗教改革的实质是用“王权至尊”取代教皇的“神权至尊”,实现本国独立发展。历史证明,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顺应了英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宗教改革是英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具有重大作用的事件。(一)宗教改革前的状况基督教约在公元6世纪末传人英国。当时的不列颠岛正遭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人侵,人民饱受战争蹂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基督教应许不幸的人们在来世会得到善报,死后能升入“天堂”。人们终于找到了一条精神上的出路。而统治阶级也想利用宗教的精神鸦片麻醉人民,巩固自己的统治。于是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很快成为基督教国家在封建割据、王权微弱的西欧,基督教的罗马天主教会处于主宰一切的地位。罗马天主教会建立了从教皇、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直到神甫的一整套严格的教阶制度和严密的组织系统。在英国,除了少数犹太人之外,几乎人人都是基督教徒。天主教会向劳动群众灌输放弃物质享受,克制情欲,忍受人世间一切痛苦,服服帖帖地服从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思想。同时又制定非常繁杂的宗教仪式:婴儿要受洗礼;成人要每周去教堂祈祷,参加弥撒仪式;婚礼要在教堂举行;有了过错要单独向神甫“告解”,坦白自己的罪过,表示忏悔;教徒临终之时还要接受“终敷礼”,由神甫给其敷“圣油”,赦免一生的罪孽。教会从思想、行动和组织上严密控制群众,成为封建制度的忠诚卫士和精神警察。封建统治阶级也给教会种种特权,允许修道院占有大量土地,并免除一切税收;允许教会向教徒征收“什一税”;允许教会设立宗教法庭,同时吸收高级神职人员广泛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英国,高级教士是国会上院的重要成员,而且其中不少人是国王倚重的大臣。世俗封建主和教会上层集团联合起来共同统治和奴役劳动人民。然而,神权和王权的矛盾始终存在,有时甚至是非常激烈的。在西欧,各国臣民首先是教皇的臣民,其次才是各国君主的臣民。教廷可以把国王逐出教门,甚至废黝其王位。在英国历史上,安茹王朝的亨利二世曾进行过司法改革,试图削弱宗教法庭权力,结果遭到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的激烈反对。1170年,贝克特被亨利二世手下的骑士杀害,整个基督教世界为之震惊。1172年亨利二世迫于教廷和民众压力,跪在贝克特墓前认罪忏悔。并在教皇面前下跪,宣布英国是教皇的侍臣国,年年向罗马教廷纳贡。在当时的情况下,国王必须借助神权才能维护其统治。自诩为上帝化身的教皇凌驾于英国君主之上。(二)亨利八世的改革早在14世纪下半叶,英国牛津大学的教授约翰·威克里夫就主张宗教改革。他提出许多主张,如英国教会应当脱离罗马教廷,不再向其纳贡,他还反对教会拥有大量土地,并公开谴责教廷。他的思想对以后日后西欧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到了16世纪,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君主亨利八世发动了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创立了基督教新教的三大派别之一—安立甘教会,正式宣告英国教会脱离了罗马教皇的控制。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有着深刻的政治和历史原因。(三)短暂的复辟亨利八世去世后,爱德华六世成为国王,英国宗教改革进一步发展。爱德华六世早逝后,玛丽一世登上了王位。女王玛丽一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很快恢复了罗马天主教在英国的统治地位,把不承认教皇是英国教会首脑的人统统诬为“异教徒”。许多新教徒被监禁,遭受酷刑。“血腥玛丽”虽然在英国恢复了天主教会和宗教法庭,残酷迫害新教徒,但无法迫使国会通过归还修道院土地的法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无论如何不肯归还已到手的利益。他们在国会下院的代表占了多数,坚决抵制玛丽的政策。(四)宗教和解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后,面临着棘手的宗教问题。她通过宗教和解,力求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这两个宗教集团之间达成一种妥协:她一方面全面恢复了亨利八世宗教改革法案,恢复英国国教;另一方面又尽量使国教的宗教仪式与天主教趋于一致,并保留了主教制,这固然部分是为了使旧教徒容易接受国教,但是更主要的是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宗教制度,从而禁止其他新教派别对专制王权造成威胁。17世纪初,“清教运动”在英国兴起。清教徒主张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简化宗教仪式,废除主教制度,甚至提出各地区教会独立,摆脱封建君主对教会的控制。这实际上反映了资产阶级要求掌握国家政权的尝试。在伊丽莎白的晚年,清教运动一直是她的心头大患。(五)清教徒的胜利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终于在清教的旗帜下发动了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资产阶级革命。在将近半个世纪复杂而曲折的斗争中,各个阶级政治集团之间的斗争又常以清教各派、英国国教和天主教之间的相互斗争表现出来。直至1688年的“光荣革命”,国教徒和清教徒共同迎请詹姆斯二世的女婿、信奉新教的荷兰奥伦治亲王为英国国王奥伦治亲王成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与他的妻子玛丽二世共同统治英国。他们除了确认英国国教的地位之外,对其它新教派也给予自由。此时的英国国教已几经变迁,明显地加尔文化了,变成了资产阶级的宗教。“旧的国教会来庆祝欢乐的天主教礼拜日,反对枯燥的加尔文派礼拜日。新的资产阶级化的国教会则采用一种礼拜日,这种礼拜日至今还装饰着英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52页)。英国的宗教改革也就此告一段落。总体上来看,英国宗教改革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这场改革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质上以强化专制王权为主要目的;二是这场改革的曲折性十分明显,中间历经多次的恢复与反恢复,可谓是一波三折,但最终改革者还是获得了胜利。宗教改革对英国产生了巨大影响。首先,宗教改革打破了教皇对世俗国家的控制,建立了国家的外部主权。1529年,亨利八世亲自主持召开了国会,并免去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代表约克人主教兼国王枢机人臣乌尔西的职务,剥夺其公民权,没收其则产,从而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1533年,亨利八世制定并颁布了著名的《上诉法》,宣称:“本英格兰为一主权国家,并一向为世界所承认,受一最高首脑国王之统治”,“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对包括僧侣和俗界在内的所有人的一切行为进行审判”,“在国土之下的僧侣和世俗人组成政治社会,各自在宗教领域和世俗领域享有司法行政权,不受任何来自帝国之外势力的千涉。”在此文件中英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指出主权国家及主权的排他性特征,教会的地位消失了,主权在土构成了专制王权的基本特征。所以,宗教改革是“英格兰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革命,它意味着英格兰突然与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欧洲的决裂”,从而宣告英吉利民族及其国家都享有独立的政治地位,英国近代国家主权得以确立。同时在当时英国在既无强大的常备陆军,又无抵御外来入侵的强人海军的条件下,国教中保留一些天主教的因素,有效地缓解了外敌对英国的入侵威胁,对维护英国的民族独立和保持国内政治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其次,重新确立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1534年,宗教改革会议通过的《至尊法令》规定:“国土陛下,他的后嗣与继承者,这个国王的诸国王,应取得、接受和被成为那叫安立甘教会的英格兰教会在尘世的唯一的最高首脑”,享有全权,纠正异端,革除流弊。《至尊法令》实际上是英国国土和英国国家的一个“独立宣言”,它表明英国比法国和西班牙更明确地否定了教皇的权威,打破了昔日二元体制下,国土与教会各有其主、相互在权力与则富等方面激烈斗争的局面,使英王成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教会转为专制君主的统治工具。此后,英国国土又陆续通过相关法案,没收大批教会土地及其他财产,从根本上打击了宗教界的封建贵族,使英吉利民族真正立于民族国家的坚实基础之上。而修道院的解散及其土地的再分配,对封建关系的瓦解起了重要作用。它既为16世纪的主要圈地者乡绅提供了扩大地产的大好时机,又为其圈地提供了方便,加速了英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可以说,宗教改革给资产阶级发展壮大其经济力量提供了重要条件和机遇,实质上是在特定条件下,开展了一场初步的资产阶级土地革命,为资产阶级发展政治力量提供了重要条件和机会。再次,宗教改革激发了英国民众的民族意识。民族意识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的一个基本要素之一,国家政权若不同民族意识相结合,便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从英国民族意识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是一个转折点。它不仅承认了英国人长期追求的“英国是一个帝国”的愿望,实现了国家主权独立,而且促进了英国民族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狄更斯指出:“在英国如同在尼德兰,新教主义最终变得不可避免地与民众的民族自我表现混为一体”。正是在宗教改革的历程中,英国民众开始认为英国不同于并且优于其他欧洲国家开始产生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优越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宗教改革对英国人来说,既是一次对外来统治力量的抵抗运动,也是一次思想上的解放运动。它从新教思想中演绎出了那些与民族国家建立紧密相连的道德观念。正是这种共同的宗教思想、道德观念激发了生活在同一地域范围内的英吉利人强烈的民族感情,从而使他们融于特殊的国家形式一一民族国家之中。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改革与英国民族国家的发展是相一致的,它彻底摧毁了教皇在英格兰长期的统治地位,确立了国王在世俗和宗教两个领域的最高首脑的地位,产生了近代民族国家建立的两个基本要素一一国家主权和民族一体性。宗教改革使英国最终摆脱了罗马教皇的控制,作为一个近代主权国家出现在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