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2010年度工作计划一、具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巩固提高,统筹兼顾,着力实现监管体制顺利调整和平稳过渡,着力实现监管工作有序可控和连续有效,进一步建立与监管体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二、主要内容及推进措施:(一)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合法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率达100%;行政执法信息上报率达100%;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二)着力抓好食品餐饮监管在食品监管职能交接前,要按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职能交接后,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对餐饮单位分级、分类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情况和委托生产加工行为的监管。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探索公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溯源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实施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餐饮加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遏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促进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3).健全应急体系。根据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机构、应急标准、应急程序和应急责任。完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及时、控制有力、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调整后)建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每月10日前报上月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信息,在大众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不少于2次。发现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100%得到查处,局转办函件完成率达100%。(四)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日常监管推动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要完成以下目标:1.以扎实实施GMP为重点保障生产质量安全。药品生产环节的工作重点是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以品种为单元严谨扎实地实施好GMP,要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所有在线生产品种按照以品种为单元实施GMP工作的要求认真细致地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不出现特药事故。同时,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和疫苗质量再评价工作,加强对疫苗质量的监管;继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格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用审批,加强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现场检查。成立领导小组,把ADR监测纳入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等工作之中,ADR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不低于前两年平均数,辖区内发生的新的严重ADR及时上报,其它严重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药品生产企业没有零报告。2.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流通使用监管。要继续加大力度使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全部进入经过GSP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全县疫苗流通环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提高“两网”运行质量,行政村药品供应配送覆盖率不低于98%。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基层诊所药品的抽验比例,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假劣药品行为。3.以实施风险管理为重点强化器械监管。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突击性检查;对上年度确定为警示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1次;对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实施突击性检查1次;覆盖率均达到100%。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重点监管,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件。4.以严格协查追踪为重点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要严格落实《河南省药品稽查办案协查核查管理规定(试行)》和《河南省假劣药品追踪查源管理规定(试行)》,完善和落实稽查通报、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3%以上;群众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达100%;市局转办举报(投诉)、协查函、督办案件办结回复率达100%;符合追踪查源条件的假劣药械案件追踪查源率达100%。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专项抽验、省农村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5%以上。5.基本药物监管。建立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标准核查品种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和抽验,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每个基本药物品规每年抽验2个批次以上。对城市社区和村级诊所、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中标配送企业采购的外省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在流通环节实施全覆盖抽验,每个生产企业的每个品种每年至少抽查1个批次,对中标配送企业首营的外省基本药物逐品规抽验。三、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1)继续强化队伍培训锻炼面对新的监管形势和任务,要把队伍能力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按照局党组“抓班子、带队伍”的整体思路,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超职数配备干部;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率不低于90%。全面提升检验人员素质和技能,规范检验管理,巩固和提高县所依照法典标准要求开展18项检验的水平和能力。(2)财务基建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脱钩管理的有关规定,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科学编制本级的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应该达到的阶段性目标,并纳入本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对外宣传工作。在食品药品行业报刊发表稿件1篇以上;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电台刊播稿件等3篇以上;被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采用信息5条以上。督查督办事项按时完成上报率达100%。按时上报列入国家局统计范围的统计报表,准确率达100%。(4)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5)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发生赴京、市集体上访和赴京非正常上访等影响恶劣的案(事)件。(6)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发生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四、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实效(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体制改革、监管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整体合力。(2)完善落实惩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市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2010年的具体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重点岗位、关键时段和敏感事项,强化事前警示防范,促进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二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职回避、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要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查找审评审批、认证检查、稽查检验等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健全监控机制。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落实行政问责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利用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自查自纠,深化作风建设,树立监管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权威、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力争使县局政风行风评议位次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