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各部门: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企业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委员1、主任:2、副主任:3、委员:二、主要职责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和上级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市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2、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3、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划等并督促实施;4、安委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实施层层安全责任承包;5、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组织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活动;7、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8、处理各类事故,组织对同事因公死亡、重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等的调查处理,负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和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决定处罚事项;9、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较大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做出表彰奖励的决定,同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及违章的作业人员作出处罚的决定;10、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劳动保护的有关事项。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安全生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