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书大化县教育局: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幼儿园名称:百马星光幼儿园幼儿园性质:民办、自然人并具备法人条件。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办园理念: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育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通过手指算法、启蒙阅读等特色教学,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办园条件:我园地处大化县百马乡街上,属租用他人房子,手续完善。占地面积平方米,预计开设一个班,班额30人。园舍固定,坚固耐用安全,环境无污染、无噪音。园内设置活动室、寝室、厕所、厨房等,自然光充足。本园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床、厨房设备等。我园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现有园长兼教师一名,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招生范围:百马乡百马村适龄儿童。交通方式:家长自己接送。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申请人:蓝艳2011年6月5日百马星光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百马星光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本村群众”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1个教学班30人。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村委会的联系和合作。第七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第八条幼儿园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第九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由园方与教工商定,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第十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第十二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十四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第十五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辅以本地语言开展教学。第十八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十九条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第二十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第二十二条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第二十三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美化、童化。第二十四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第二十五条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二十六条加强校园管理,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第二十七条实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六章教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条教师应自觉按照《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第三十一条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第三十三条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三十四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第七章卫生保健管理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第三十七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第三十八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四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第四十二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