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1、基本职责:1.1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向股东敬业,为业主负责,创优质工程或达标工程的总目标,确保工程建成后顺利试运、投产,达到设计出力,创造应有经济效益。1.2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部各专业技术主管职责内的设备监造、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控、进度管理工作。1.3负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跟踪与管理。1.4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管理。1.5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检查与监控,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与管理。2、工作权限:2.1负责检查各专业工程主管、专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具体问题提出要求和意见。2.2负责审定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手续。2.3负责审定施工专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2.4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设备生产厂家等各方面业务关系。2.5负责协调各专业配合的工作。2.6工程各方面发生较大事件或故障时,负责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情况,迅速向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汇报,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资料。3、工作标准:3.1在工程建设与施工技术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现行各项施工及验收规程、标准、规范及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3.2保证工作秩序井然,设施齐全,技术规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资料齐全。3.3监督检查各专业主管审批每月报表中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符合现场情况,报表是否标准、规范,符合有关要求。3.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发现工程技术问题及时向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汇报,并组织协商解决.电气专业主管岗位职责1、基本职责:1.1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和工程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技术主管职责内的设备监造、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控、进度管理工作。1.2编制本专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并负责实施。贯彻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并检查其实施和落实情况。1.3协同专工一起做好本专业的质量把关和各项工序质量验收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参加建设过程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会同监理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和要求,负责检查其整改实施过程和结果。1.4参加设备的开箱清点、核对、检查工作,审批开箱记录和其他文件。1.5审批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参加工程进度计划网络的编制工作,参加本专业图纸会审,并审批会审纪要和交底记录。1.6参加本专业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会同监理、专工分析发生原因,应吸取的教训,健全防范措施,确定处理方案,审批相关文件,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1.7熟悉本专业施工图纸,厂家资料,协调解决因图纸或厂家资料造成的问题,负责对该问题的落实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检查专工关于该问题的处理记录是否真实、全面、规范。1.8审核监理、专工审阅过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文件,审定变更和代用提出理由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是否具有科学先进性;是否可顺利实现;方案是否经济、合理,签注审批意见,并检查监督其实施落实情况和该部分资料归档工作。1.9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检查其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本专业专工和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的到位情况,按月做出专业工作总结报告。1.10掌握、监督施工现场的进度状况,使之符合工程一级进度计划网络的要求,检查、协助专工对滞后工序提出改进要求和整改通知,检查其实施、落实情况。1.11负责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工作,监督专工、监理、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各阶段质量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其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规范、标准。1.12协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支持专工和监理人员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本专业的质量、安全、进度以及设备、材料、构件的日常管理工作。1.13参加试运、调试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参与审查调试大纲、调试报告等相关文件,审批试运记录和调试报告。1.14参加设备和系统的试运、验收工作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审定验收结论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2、工作权限:2.1对本专业技术问题有处理及建议权。2.2对本专业质量管理的日常业务有处理或上报权。2.3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有检查、监督权,对监理工作有抽查监督权。2.4厂家设备出厂确实有质量问题,不能降低标准使用的设备在监理、承包单位、厂家确认无能力修复时,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准确、全面汇报。3、工作标准:3.1严格贯彻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3.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常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及时与专工和监理人员联系,研究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析其发生的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3.3严格贯彻执行GB/T19000系列标准和电力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本专业质量标准。3.4按计划完成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审批隐蔽验收项目划分,参加建设单位联检项目验收工作,审定验收记录和结论,参加工程质量“W”点和“H”点的监督检查,审定验收意见和结论。3.5对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信息、台帐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其内容规范、真实、科学、齐全。3.6对设备、材料代用等技术问题,在经过设计、监理或领导协商确定方案后,有权监督其落实使用情况,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3.7机组移交时,同监理单位配合组织电气专业的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按规定时间和达标标准全部移交生产部门,办理交接手续。3.8能正确理解电力基本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对电气系统、电气元件安装实行有效监督,对要求在安装前进行检验的系统和元件,必须在通过检验后方可安装,以保证安装质量。3.9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质量要岗位化、标准化。锅炉专业主管岗位职责1、基本职责: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质量法》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内蒙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锅炉篇)、《质量评定标准》(锅炉篇)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部(96)159号文]。1.2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及工程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把设备制造和设备安装质量关,并依据电力设备监造管理规定及时到设备厂家进行设备监造检查,审批监造验收意见和结论。1.3负责做好本专业的工程协调工作。1.4熟悉所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并负责协调解决因施工图纸造成的问题。2、工作权限:2.1审批监理单位上报的承包单位资质审核意见,审批监理单位和专工上报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核意见,审定开工条件是否具备。2.2参加监理组织的本专业单位工程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正确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热电工程系统,了解新工艺、新方法,审批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并形成有效文件。2.3负责审定工程建设中本专业的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审批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的必要性、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签注审批意见。2.4审批重大施工方案,审定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是否科学、合理、经济,是否能保证顺利、安全实施,各项保证措施是否到位,签注审批意见。2.5审查已到场的各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质量,审查其出厂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依据规程要求进行现场复检,参加现场复检取样及送检监控工作,实现现场选样送检全过程监控。2.6依据订货合同、厂家资料与施工图纸参加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审批协调开箱记录和各项缺、损记录,审批各项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协调设备厂家、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关系,保证设备缺陷处理及时、彻底、全面、合格,确保设备顺利安装、试运,达到厂家标定或设计出力。2.7.负责组织本专业的有关人员,参加由监理组织的重要分项工程和所有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审批相关纪要和结论,签注审批意见,并形成有效文件。2.8审批材料代用手续,审定其必要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在日常巡检工作中监督其落实情况,核查代用材质是否合格。2.9负责本专业的进度监督检查、安全施工和文明生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理单位协商解决,并签发相关整改通知书。2.10审定工程质量隐蔽验收情况,对存在不足或漏项提出整改要求,限定整改完成时间。审批验收意见和结论。2.11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分部试运、整套启动和竣工验收工作,审定验收意见。2.12审批由监理单位审阅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和审批验收结论。3、工作标准:3.1建立工程建设工作日志,定期向部长反映工程建设现场情况。3.2负责记录本专业工程建设大记事,以保证本专业工程建设记录完整、真实、规范、标准、齐全。3.3提出锅炉专业工程管理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意见。汽机专业主管岗位职责1、基本职责:1.1负责本专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2熟悉本专业施工图及厂家图纸,负责协调解决因施工图造成的问题。1.3抽查监理工程师及汽机专责的工作到位情况。1.4参加本专业设备系统的试运、消缺和验收工作。1.5参加本专业关键工序的验收和复检工作。1.6参加由监理单位送审的本专业竣工质量验收工作,工程建设资料审核,签注审批意见和结论,并负责办理整改合格工程的建设资料移交、归档工作。1.7参加汽机专业设备问题和缺陷研究处理工作,审批处理方案,并协助专工监督检查其处理落实情况和结果。1.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1.9审批本专业月度工程量报表。1.10审定本专业工程建设大记事。2、工作权限:2.1审核投标单位资质,审批监理和专工审核上报的承包单位质保体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2.2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到场情况,是否满足开工需要,签注整改或审批意见。2.3审批监理和专工审核的本专业开工报告。2.4参加或指导专工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并依据电力工程汽轮机监造有关规定,审定各阶段监造报告和试验报告,确保设备制造质量。2.5参加汽轮机基础和其他主要设备基础的土建交安验收工作,审定验收意见和数据,审批监理和专工审核的整改意见和验收结论。2.6当有关各方在验收交安过程中发生分歧时做出决策。2.7审批基础划线、台板就位的验收意见和结论。2.8参加各轴瓦间隙测定和验收,并签注验收意见和结论。2.9参加汽机扣盖的检查和验收,审定验收意见。2.10参加给水泵、循环水泵等主要设备试运前的联合检查、验收,审定检查验收结论。2.11参加设备和系统调试工作,协调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承包单位、设备厂家之间的关系与工作配合,确保系统调试顺利按时完成。2.12参加或审定各项设备问题或缺陷处理方案,批准因处理缺陷而使用备品备件的领用手续,并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审定处理结果或结论。2.13审查各种仪器和计量仪器的校验、年检情况是否到位、合格。2.14审定调试报告,提出审核意见。2.15参加试运前的联合检查验收工作,对各专业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做出决策或上报,审定各项联检记录和试验数据;为上级决策提出专业性参考意见。2.16参加吹管、系统恢复和冲转的各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审定验收意见。2.17审定机组试验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标准、有效。2.18审批专工和监理上报的工程资料验收情况汇报和验收意见,在整改完成时,参加资料复查,并指导专工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手续。3、工作标准:3.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质量要岗位化、标准化。3.2提交汽机专业技术管理总结。3.3技术管理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本行业的各项规程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技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热工专业主管岗位职责1、基本职责:1.1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的领导和工程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技术主管职责内的设备监造、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控、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工作。1.2编制本专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并负责实施检查。贯彻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并检查其实施情况。1.3配合监理做好本专业的质量把关和各项工序质量验收工作及施工技术方案审批管理工作。参加建设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