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暂行规定(二○○八年十二月)一、为规范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统一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二、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应遵循平战结合原则,满足当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地点、设防类别、防护等级、建设规模、平时和战时用途等建设要求。三、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应与地面民用建筑项目方案设计同步进行,有机衔接。四、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电子文档组成。五、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说明书应包含下列内容:(一)设计依据。列出与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执行标准和规范及设计基础资料等。(二)阐述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概况。包括工程总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场地周边概貌、防空地下室与地面民用建筑的关系、防空地下室与非防护普通地下室的关系以及与相邻人防工程的关系等。若地面民用建筑分期建设,应说明防空地下室建设划分情况。(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情况1、层数、面积(包括建筑面积、有效面积或使用面积、掩蔽面积)、-2-层高、覆土层厚度、埋深。2、设防类别、防护等级(包括防核武器、防常规武器和防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防护单元数、每个防护单元面积、抗爆单元数、每个抗爆单元面积。3、平时用途、战时用途,战时出入口(含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和备用出入口)的数量与形式。4、主体结构形式及防水等级要求。5、初步提出平时、战时通风措施。6、初步提出平时、战时给排水措施。7、初步提出平时、战时电气措施。8、初步提出平战功能转换措施。9、防火分区划分情况。六、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图纸主要由总平面图、地面首层平面图、防空地下室平时平面图、防空地下室战时平面图和剖面图组成。(一)总平面图:除按地面民用建筑需要绘制的内容外,还应标示出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的位置、标高,防空地下室与地面民用建筑物的关系。(二)地面首层平面图:1、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位于负一层的,地面首层平面图应标示出上部民用建筑首层与防空地下室的关系;2、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不在负一层的,除地面首层平面图外,还应提供防空地下室上部各层地下室建筑平面图;3、小区内集中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地面首层平面图由总-3-平面图代替。(三)防空地下室平时平面图:应绘出平时主要使用房间,标示出主要轴线的尺寸、地下室标高等,标示出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位置。(四)防空地下室战时平面图:应绘出战时口部和口部防护设施(含防护设备选型),防护和抗爆单元划分及辅助房间设置,标示出主要轴线的尺寸、地下室标高等,标示出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位置。(五)剖面图:应标示出防空地下室层数、标高、层高、埋深、覆土层厚度,与地面民用建筑的竖向关系等。当绘制的方案平面图比例较小,无法清晰表示出人防防护系统时,应加绘局部(如口部)大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