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村民小组是最基层的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对村内组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搞好村民小组的建设,是落实村民自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在2012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村民小组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内容►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依据►实施步骤►调查要求►作业流程►调查方法►成果自检和验收►移交成果资料依法界定农村集体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完成农村村民小组土地登记发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调查工作包括农村集体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和测量、协助农村集体村民小组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村民小组土地数据库建设三个方面。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规程、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2.《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国务院)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改)二工作依据◆行政规章1.《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1995年)4.《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1992年试行)》5.《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2002年)二工作依据◆技术规程、规定1.《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源部2001)2.《广东省农村土地产权调查技术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4.《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国家土地管理局)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7,国土资源部)三、实施步骤◆准备阶段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2.组织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召开动员会;3.宣传发动,发布公告;4.调查人员培训;5.收集资料、准备工作表册及设备;6.确定专业测绘队伍。◆实施阶段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界线调查、核界签界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由乡镇政府负总责,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实地划定落实权属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当地国土部门和专业测绘队伍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中,负责将权属界线标绘工作底图上并测绘重要界址点坐标,编辑生成地籍图和宗地图,建立农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管理数据库,面积量算汇总,土地权属审核与注册登记,建立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调查档案,核发土地证书。三实施步骤四、调查要求◆调查基本单元每个村民小组的每一块集体土地为一宗。◆调查内容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利人、权属界线、土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发证的需要。◆调查工作底图采用最新的数字正射影像图放大至合适比例尺作为调查工作底图。◆重要界址点测绘在多条权属界线交汇处、重要转折点或复杂地段等处设立木桩等作为界址点的标识,并采用解析法测绘其坐标。在平原地区且周边无固定参照物区域采用GPS测绘的方法进行重要界址点坐标测绘,其它地区采用解析法进行重要界址点坐标测绘。◆坐标系统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保持一致。。四调查要求五、作业流程1.准备工作2.调查底图的打印输出3.界址点、线实地调查4.界址点、线复核5.宗地权属调查6.登记材料制作填写7.地籍图、宗地图制作8.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9.数据库建设和调查统计表册成果输出10.资料扫描归档11.其他协助工作•(1)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省和市制定的方案、标准、规范和细则等。•(2)人员准备:主要包括对参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调查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技术规程、规定,明确工作要求,掌握调查方法。•(3)资料准备:最新的数字正射影像图影像资料,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已有的大比例尺数字化测量图,权属调查所需的相关表格等。•(4)作业设备准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调查设备、计算机、数据采集及入库软件等。◆准备工作五作业流程•(1)已有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区域套合已有的权属界线资料,打印输出作为调查用图。•(2)无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区域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套合已有的权属界线资料,放大到合适比例尺输出调查底图。◆调查底图的打印输出五作业流程以打印输出的调查底图为依据,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实地进行村民小组各宗地界址点、线的调查工作,确定各宗地的位置、范围和形状。•(1)已有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区域,以调查用图为依据,采用室内标绘和实地指定标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村民小组各宗地界址点、线的调查工作。•(2)以放大影像图作为调查用图的区域,以调查底图为依据,实地指界,确定界线走向、界线位置,并进行标绘。•(3)在平原地区且周边无固定参照物区域采用GPS测量的方法进行重要界址点坐标测绘,其它地区采用解析法进行重要界址点坐标测绘。◆界址点、线实地调查五作业流程根据标绘成果及重要界址点测绘成果,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逐宗实地进行界址线复核工作,核对界线的走向、位置和界址点位置,有错漏的应实地进行补调或补测。◆界址点、线复核五作业流程收集土地权源文件(含征地批文、红线图、地籍调查表等)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逐宗调查确认其权利人,并完成宗地的签界,宗地面积、四至确认等工作。◆宗地权属调查五作业流程在核对收集到的登记申请及发证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基础上,协助权利人逐宗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协助当地国土部门逐宗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登记材料制作填写五作业流程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和登记材料内容逐宗进行界址点、线的数字化采集和转绘,并在此基础上录入登记发证所需的属性数据,然后根据分幅及图形制作要求制作输出农村地籍图接合图、地籍图和宗地图。◆地籍图、宗地图制作五作业流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制作公告材料,每个村小组制作一份公告图和相应的公告表,公告表需包含该村小组登记申请发证的各宗地基本信息;协助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并保留公告的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五作业流程•(1)数据库建设:公告后无异议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库建设工作。首先将地籍图、宗地图数据转换至数据库要求格式,然后逐宗对转换后的数据进行图形空间位置检查,线拓扑处理及检查,接着将经处理和检查的数据逐宗进行图形拓扑构面并按照本项目属性结构表要求逐宗录入扩展属性,经过面积量算、各属性要素等工序检查后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并制作输出县(区)级农村集体土地分布图、镇(乡)级农村集体土地分布图等图件。◆数据库建设和调查统计表册成果输出五作业流程•(2)调查统计表册成果输出: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表格:以农村地籍图为统计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争议地和国有土地单列);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统计到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一级,争议地及国有土地单列),统计到二级类;以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为统计单位的宗地面积统计表(乡镇集体、行政村集体、争议地和国有土地单列)。◆数据库建设和调查统计表册成果输出五作业流程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逐宗扫描本次登记发证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资料扫描归档五作业流程配合及协助当地国土部门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调查相关的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等工作。◆其他协助工作五作业流程六、调查方法1.权属调查2.地籍图编制3.宗地图绘制4.数据库建设基本要求5.面积量算及统计1.宗地划分(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划分A.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即该村民小组集体依法拥有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该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连片划分宗地。B.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土地分隔开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国有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扣除其相应面积。C.位于村民小组界线外的本村民小组飞出地,单独划分宗地。D.位于村民小组界线范围内的其它村民小组飞地,单独划分宗地。◆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六调查方法(2)宗地划分涉及争议土地的,可以将没有争议的土地划分为一宗地进行登记发证,有争议部分注明争议的原由、范围和面积,待争议处理后,再按处理结果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2.地籍编号(1)土地编号A.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以镇为单位四级编号,即按乡(镇)、村(行政村范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顺序进行宗地编号。B.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各用两位数字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位于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纳入统一编号)分别用大写字母J和G(识别码)加三位数字表示。如020312J005、020312G032。◆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C.某两(多)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的地块,以县(区)为单位统一进行编号,市、县(区)编号各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争议地块用一位识别码“Z”表示,争议地块的流水号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某县(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第一宗编号为:XXXXZ0001。也可按《宗地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编号。◆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2)界址点编号界址点编号以宗地为单位,从宗地西北角的界址点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以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界址点号只在宗地图和地籍表册上表示,地籍图上不表示。◆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3.权属调查(1)对历史上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进行统一顺序编号,以便权属调查时引用。(2)行政村之间权属界线的处理:历史上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与现时实际的土地权属界线相一致的,可直接引用,不再重新调查和签界;如不一致,应重新调查,并按规定办理签界手续。(3)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的界线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沟渠等以及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在其范围内的,应按土地权属性质及相应的界线范围重新调查,并办理签界确认手续。◆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4)因依法征用(或划拨)、依法调整土地等引起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的界线发生变化的,变化部分应依据批准征用(或划拨)和调整土地的文件重新调查。土地权属界线已有征地(或划拨)、调整土地图件,且图上界线具体、明确、符合实地情况的,可以直接引用,不再办理签界手续。(5)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土地穿越而必须分宗进行登记发证的,与线状地物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应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办理签界确认手续。◆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6)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紧邻国有土地签界时的处理方法:国有土地有明确的使用者,土地已有登记发证结果,或已有法定确权文件、图件且界址在实地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利用,不再重新签界;国有土地没有明确使用者的,界线经国土部门调查核实后,由该集体土地所有者签章确认。(7)土地权属界线发生争议的,经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争议部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处理。(8)在界址调查过程中,对于不易判读、容易产生错误的界址点应进行点位说明,并绘制草图。◆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9)实地指界、签界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2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工作时,先由本宗地进行单方指界,然后相邻宗地相互认证,界线不一致的地方用争议地表示。经内业处理形成调查表和宗地图后,进行公示,如没有异议,将调查表和宗地图返回权利人复核,并在调查表和宗地图上签字盖章,认可调查结果。实地指界时,如室内能在工作底图上确定界线走向、界线位置时,可直接在室内标绘界线;界线位置判读困难的地方,一定要到实地进行指界、标界。已发证的地块,直接引用发证资料标界。当相邻宗地为军事设施用地、宗教用地等特殊用地无法签界的情况下,可采用本宗地单方签界的方法进行签界,但需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确认,保证与相邻宗地界线无冲突。◆权属调查六调查方法4.界址点的选择与测定界址点由权属调查组实地选取,并以木桩或者喷漆等形式做好标识。在多条权属界线交汇处、重要的转折点必须设立标识,复杂地段应根据实地情况适当设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