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开发孝感市劳动就业局胡敏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是就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用工或就业组织形式。近十年来又被欧、美、日等国广泛采用,并立法进行规范。我国劳务派遣开展得比较早的是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通过发展劳务派遣为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用人模式,概括地说,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所需人员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的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拨付,派遣机构负责支付和缴纳。劳务派遣这种用人模式存在三角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关系。二、产生的背景二、产生的背景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二、产生的背景1.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2.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是劳务派遣型就业产生的主要原因三、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从我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三、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3.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4.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5.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目前,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我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1.地区情况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2.行业情况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3.企业情况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4.从业人员情况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5.职业情况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五、劳务派遣程序:(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劳务人员招聘方法;四、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根据鄂劳社文[2004]101号文件《关于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公益性岗位可分为四类:1.社会性公益岗位,如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广场管理、城市环卫、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岗位等。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2.社区性公益岗位,如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卫生保健服务等。3.单位性公益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4.由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岗位。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在2007年底之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3.对下岗失业两人以上的家庭及“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均作为援助重点,享受岗位政策扶持。三、标准岗位补贴标准为:(1)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三、标准(2)今年我省就业新政策十大变化之三,就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在延续过去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援助对象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就业援助对象。(既不能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又不能给予岗位补贴的各类经济组织(包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个体经营者)录用就业援助对象。)对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就业援助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录用就业援助对象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五、申报程序(一)申请人单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2.已安排并符合享受岗位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3.《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书》。5.上月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费凭单复印件。6.被补贴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及联系电话。五、申报程序(二)受理后到用工单位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符合政策,发放“四贴”审批表(三)报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四)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五)报市财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