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钢九年制学校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拟本实施方案。一、成立学校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滕建友副组长:袁晓民王青海王英成员:杨新彦刘宏涛康建民马小虎王黎各班班主任二、服务对象我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残疾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的儿童少年。三、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的原则。四、实施办法1.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各乡(镇、街道)教办、计生、妇联、民政等部门要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于本校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档案。2.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由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明确帮扶队伍,落实责任,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送教上门”服务队伍网络。4.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各实施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五、保障措施1.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送教上门”相关经费可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2.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财政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3.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生活补贴发放、教研科研认定,确保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及交通费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协调好相关工作,共同协作,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社区的桥梁作用,多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切勿扯皮推诿,敷衍塞责。3.细化方案,建好档案。各单位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略钢九年制学校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