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教案•课程名称:建设工程监理•选用教材:《建设工程监理》•课时总数:36•专业与班级:•任课教师:前言•1.内容:为什么要产生这种职业?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内容和方法,案例分析等。•2.要求:对从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知道怎样与监理配合;对从事工程监理的技术管理人员,从监理员做起,逐步向监理工程师过渡。•3.主要参考文件: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考核方式:考试/查,根椐课堂考勤和案例分析作业。•第一讲为什么要实施“建设监理”这项制度?•1.什么叫“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1.1椐《建筑法》:土木或建筑工程、与其相关的管道、线路、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都是。•1.2按照行业解释:椐一个总体规划,由多个单项工程构成,它们彼此独立,又互相关联,缺一不可,组成一个整体,一次性或分期投入,最终形成一个新的生产能力,或生活设施。•1.3分为:生产性项目,如一个工厂;生活性项目,如一个住宅小区;其它性项目,如管理机关、科研大楼、大专院校、文体设施等。•1.4这些项目的建设,都是经济发展,生产或生活所需。•2.现代工程项目的特点•2.1项目的功能和结构日趋复杂;•2.2项目的决策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多(政治的、经济的、技术的、社会的等等);2.3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越来越高;•2.4耗资越来越大,建设周期长;•2.4资金来源已多渠道,资金占用的时间越来越长;•2.5参与建设的单位多,有大量的协调配合工作;•2.6工程项目建设是一次性的,不可逆的,单件性的;•2.7项目投资的风险越来越大,成功与失败对社会、对投资者都会产生很大影响。靠咨询来降低投资风险,国家从产业政策来控制。•3.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工程项目是如何管理的?3.1一切按计划办事,分为国家计划、省级计划和市县计划;项目什么时候上,上多大规模,上什么项目,都要由国家计划部门统管;3.2建设资金来源单一靠国家财政划拨;3.3项目由谁来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均由国家行政指令确定;3.4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筹建工作班子,重点工程由政府从各处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来管理;•3.5项目建成后,产权是国家的,经营班也由国家委派,生产、计划、产品都由国家统一调配,企业的盈亏也由国家统包。•3.6这种模式,在建国初期,社会生产和管理水平都很低的情况下,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尤其是对外交往多了,它的缺点也越来越明显:责任不清,•管理松懈,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重复建设,腐败现象等等。管理人员刚积累了经验又分散了,无法提高。很难与国际沟通开展引资合作。•4.引入建设监理制度的必要性•4.1建设监理制度,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并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4.2国家已实行改革开放,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不能再管企业的盈亏。建筑已作为商品,其生产过程应受到监督。投资主体已多元化,只要来源合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就可以上。对项目建设管理,已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通过招标投标来选择承建商,承建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必然引入建设监理制。4.3反思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经验教训,不能再搞行政命令式的管理了,一要靠法律(统一的游戏规则),二靠市场规律(质量、安全、价格、信誉、服务),三要靠各种形式的监督制约(政府的、行业的、社会的、企业内部的)。4.4扩大开放,引进外资,国际合作,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监理,在西方发达国家搞了一百多年,近几十年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搞了,都证明可行,我们不能再不搞了。5.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发展概况1988年到1993年,试点阶段。部分引进、学习,部分是自己试办。1993年到1995年,稳步推进阶段。成立建设监理协会,从试点到逐步推开。199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行。1997年颁布《建筑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建设监理制度的地位。2000年颁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从技术法规上全面规范监理行为。1996至2000年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办法、规定现在已覆盖全国、全行业。但仍在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监理队伍规模过小,与整个建设规模很不相应;目前大多数只局限在施工阶段监理,还未涉及到全过程;监理人员素质不高,仅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经济、管理、法律、外语方面的人才很少;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准入的门槛较高,每年考试的合格率都较低。6.建设监理制度后有哪些好处(监理的作用)?6.1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建设单位要上项目,要先请有经验的监理单位来咨询、论证,使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设计合理,避免失误,对社会对企业都有利。6.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靠政府的监管是不够的,还要靠独立的社会化的监理单位,去约束业主、承建商双方的行为,使他们都能符合法律和市场准则。对社会对企业都有利。6.3有利于使承建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避免留下工程隐患。对社会对企业都有利。6.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对社会对企业都有利。第二讲对“建设监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认识•1.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1.1从字面上解释:“监”为审视,察看;“理”为条理、规律,准则、管理;“监理”是一种行为、活动。•1.2“工程建设监理”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和其它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以促进承包合同的全面履行。•1.3有6点含义:•⑴.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⑵.监理行为的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⑶.监理的实施要业主的委托和授杈;•⑷.监理工作有明确的依椐(国家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相关合同);•⑸.现阶段主要在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⑹.属于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1.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2.1这是国家在工程建设管理上实施的一整套监督管理制度。•2.2主要内容包括如下6个方面:•⑴.规定一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其余项目提倡实行监理;•详“建设部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⑵.对工程监理单位实行资质管理;•详“建设部102号令《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⑶.对岗位上的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注册制度;•⑷.监理工作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应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酬金;•⑸.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的程序、内容、责任开展工作;•详“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⑹.规定了工程建设各方的相互关系,业主和承建商为买卖双方,监理是中介服务方处于中心地位,三者为平等关系。•3.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与政府的宏观监督管理不同•3.1服务性:监理既不是投资者,也不是承建商,他提供的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相应获得服务性的酬金;不参予生产经营,不包造价、不分利润。•3.2科学性:依靠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3.3公正性:监理人员是公正的第三方,站在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上,维护承发包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3.4独立性:监理单位是独立的法人,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业主向承建商购买建筑产品,是正当的等价交换关系;承建商严格生产,按时交出合格产品,业主按时支付工程款,这是合同约定的平等关系。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为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使平等条约得以履行。•4.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实行监理制度的目的•4.1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力求实现预期的目标:原来约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4.2实行监理制度的目的是:要通过监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实现预期的目标;同时也使项目建成后对社会有利,提高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5.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我国建设管理体制上发生了哪些变化?•5.1在建设市场上出现了:业主、承建商和监理单位这三大主体。政府的作用变成是宏观的监督调控。•5.2在建设程序上有三点变化:•⑴.在项目决策阶段,引入了“可行性研究”、咨询和评估制度,使项目决策更科学;•⑵.在建设的准备阶段,引入了招标投标制,业主在建筑市场中通过竞标择优选定承建商和监理单位;•⑶.在项目实施阶段,已入工程监理制度,对整个建设行为实行科学的监督管理,保证三大目标如期实现。使工程项目建一项成一项,对业主和社会都有利。•5.3业主的责任有什么变化?•工程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上什么项目、由谁来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都得由业主决定;建设资金的筹措、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还贷都由业主负责,承担风险。国家不再统包统管。•5.4承建商的责任: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如期交出合格的产品,保证建设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工程价款按合同约定,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到底。•5.5监理单位的责任: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承担职权范围内的监理责任,不承担其专业以外的风险,不包工期、造价、质量,也不分利。•5.6政府责任的变化:政府管项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对劳动、卫生、安全、质量、环保、规划等的要求,监督市场准入资格,招标投标,合同的合法性,是否履约。属于宏观监督。•6.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三个基本条件:•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对内对外都有此必要;•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制环境,依法办理;•⑶.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机制:决策机制、竞争机制、需求机制。第三讲对“监理单位”的基本认识•1.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⑴.取得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体现能力、效果);•⑵.具有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场所、资金、组织、经营、责任落实);•⑶.允许从事监理业务(批准有此业务范围的);•⑷.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兼营监理业务的设计、科研、咨询单位(其它单位不行)。•2.监理单位怎样设立?•2.1设立的基本条件•2.1.1需具备在社会上成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基本条件•⑴.有确定的名称、场所;•⑵.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有法人,有组织,有成员);•⑶.有注册资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⑷.有自己的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⑸.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批文。•2.1.2需具备作为一个监理单位特定的条件•⑴.拥有一定数量且专业配备合理的监理工程师;•⑵.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到一定的资质(确定了经营的范围)•2.2设立的程序•⑴.向注册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⑵.到建设监理的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确定经营范围。•3.监理单位的资质•3.1“资质”的含义•⑴.表示您这个单位的能力,能监理多大规模、有多复杂的工程;•⑵.表示您这个单位工作业务的实际效果,您单位过去的监理工作成绩如何;•⑶.资质的高低由如下四个要素确定:人员的素质;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监理资历和管理水平。•3.2建设部102号令《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8月29日的要点条件甲级乙级丙级1.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资历≥15年≥10年≥8年2.企业负责人的资格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3.企业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25人≥15人≥5人4.企业的注从资本≥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允许监理的工程类别1至3等2至3等3等•3.3如何申请资质?•一般的监理企业,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属于乙、丙级的由市的行业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属于甲级的由省初审,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特殊行业的监理企业,应报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应从最低级(丙级)开始做起。•3.4政府如何对监理企业监督管理?•由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实施日常的监督,主要是看招标投标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执行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年检制度,每2年进行一次,连续2年合格,可进升一级资格;不合格,或连续2年基本合格,降级或取消资格。•4.监理单位与各方的关系•4.1与业主之间的关系•⑴.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⑵.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但不是业主的代理人;•⑶.是经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