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用校标)设计艺术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9版)二○○九年八月设计艺术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长张建设教学副院长周威艺术设计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张建设周威2关于修订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校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遵循教育教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教育全过程,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本”的理念和素质教育、创业创新教育和终身教育思想,着力构建教学研究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新体系。依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基本要求,本着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目的,根据我校的发展定位,突出“大商大雅”,“经管法融合,商工结合”的商科办学特色,按照“加强通识教育、拓宽学科基础,把握专业主干,凝练专业方向,突出能力培养,注重个性发展,增强社会适应”的思路,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建立符合学生实际和社会需要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实现学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同时要正确处理学校转型期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并要注意与学院制改革协调匹配,从而推进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继续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原则。在培养规格和专业教育体系的设计上,要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出既符合学生就业创业对专业能力实际要求的,又有发展后劲的培养计划。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为一体的培养方案要注重对学生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体现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改革;构建可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变化需要及终身教育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教育结构体系。(二)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培养协调发展,突出能力培养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在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培养协调发展,综合提高的同时,要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即突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具体要加强对学生获取并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要拓宽教育教学的内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通过选修或讲座等形式,及时反映专业领域在当前经济社会变革中的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理论发展信息;要积极开设自主学习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和网络教学课程,2009版培养方案中,每个专业至少要3设置一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自主学习型课程;理工类学生应加强人文社科类基础知识培养,经管类学生应加强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基础知识培养,从而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三)坚持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在设计专业课程体系时,要统筹本科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从学校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育目标的内在联系上,从课内课外的结合上,审视原有的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重点解决好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交叉重复问题,整体优化课程结构,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教学要扎实、有效,注重科学思维方法的培养和训练,进一步加强“思政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数学、外语和计算机等课程的应用;学科基础课力求授课内容精,知识领域覆盖面宽,设置跨学科通论导读课程;专业课要把握主干,专业方向课要适应社会需求,凝练特色,反对庞杂。在解决公共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实践环节设置的科学性、逻辑性、前瞻性等前提下,提高学科基础课的系统化,专业课程模块化,使每一个知识模块构成一个适当的训练系统,以有限的课程来覆盖日益增长的知识面。同时结合我校实际,体现“经管法融合,商工结合”的商科办学特色,增强学生的适应性。杜绝过分单纯强调某一门课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因人设课的现象发生。(四)坚持加强实践环节训练,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贯彻整体优化,精讲多练的思路,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精简课程总数,加强实践环节的训练,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要充分利用经管实践中心等校内外资源,设置实验课或实习环节;合理调整实验项目,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不能低于80%;强化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课程设计的内容要选取有一定的工程或社会实际背景,体现应用性、先进性、综合性的课题;毕业设计(论文)应面向行业和区域,结合社会生产活动实际,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工程意识的培养。各专业要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创业教育环节,设计创业实践项目,为将来学生创业奠定基础。同时将第二课堂统一到培养方案中,提倡学生参加科研和生产实践活动,撰写论文、创新设计、科技竞赛以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继续执行创新学分制度,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热情和潜力。(五)坚持同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的需求,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必须坚持同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健康个性发展的原则。本次修订培养方案在符合国家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一是要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拓宽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面;设置柔性专业方向;扩大应用性选修课的种类和比例(包括授课内容和形式,如专题讲座、实践等)。二是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学习成绩优秀有考研意向的学生,开设实验班,进行“精英教育”;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倡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课程;对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对所有学生增设考研教育模块,继续在公共选修课模块中设置考研专题,如数学、外语、政治专题课等;使学生的健康个性得到发展。三是大力提倡“校企结合,校社结合”,开展“产学研”4活动,与用人单位协作,共同制定符合具体岗位实际需要的特色培养方案,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六)符合专业认证基本要求,发挥专业优势和特色教育部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提出了开展“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工作。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是在教育部尚未正式颁布专业规范之前,而部分专业已经通过国际专业认证之际进行的。为此,各专业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主流趋势,吸纳先进经验,参考借鉴专业教指委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不断完善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在符合专业认证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发扬我校商科办学的专业优势和特色,尤其是国家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更要在课程体系、专业方向设置等方面,紧跟行业发展形势,进一步强化专业优势,有效促进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三、培养目标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教育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商科特色明显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分别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类经济、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新闻等领域的实际工作。四、专业基本要求专业基本要求即人才培养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延伸和细化,我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基本要求是: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远大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品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2.通过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表达、数学、计算机和外语基础,具有较宽的专业知识面;具有独立获取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培养开拓创新精神和商业意识,具备从事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与素质。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和正确的审美观。各学院根据所属专业的学科属性和特点,制定出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经过培养应获得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基本素质要求。同时要体现出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培养的学生要具有很强的适应社会各方面需要能力与终身学习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阅读能力;在满足专业培养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经管类各专业应着重培养学生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初步能力,理工类各专业应着重培养学生的工程设计、研究开发能力,同时又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和懂法用法的初步能力,公选课创业教育模块中设置的“公司创建与运营实习”着重培养全校各专业学生的企业经营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模拟公司创业实践能力;“现代工业技术5实习”主要是培养经、管、法、文专业学生的工程(自然科学)意识;其它门类各专业在培养学生本专业发展能力和素质的同时,也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全校所有专业都要加强学生人文精神和健康行为规范意识的培养。五、学制与学分1.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学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即修业年限(含休学时间)一般为3~6年。本次培养方案按4学年编制。2.学分(学时)学校总体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学科或专业特点,专业培养方案全程总学分原则上定为170~18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学分为140~150学分,理论课总学时2550;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满足国家本科专业介绍中实践环节基本要求的规定,一般理工类专业约为30~40学分(40周);经、管、法、文科类专业约为24~30学分(27~35周)。学生在校修读时间内,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各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六、课程设置1.课程体系框架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整个课程教育体系的设计要体现“加强通识教育、拓宽学科基础,把握专业主干,突出能力培养,注重个性发展,增强社会适应”的思路。全校课程体系按专业教育过程,构架“公共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实践环节”四大板块(平台)。理论课板块中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部分和选修课部分;选修课中又分别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1)公共课公共基础课(必修课部分):按国家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的全校各学科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政课、通识基础课、体育课等。公共选修课(选修课部分):为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全校学生均应在限定模块中按规定学分选修的课程;公共选修课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具与方法、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创业教育(含公司创建与运营实习、现代工业技术实习两项实践环节)六大模块设置。(2)学科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必修课部分):该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按一级学科(二级类)设定的学科核心课。如教育部规定的学科核心课(经济学类8门课程、管理学类9门课程、法学类14门课程),专业教指委专业规范规定的主要基础课,以及必要的学科基础课。学科选修课:学生按照规定学分限定选修的学科共同课程。其中包含本学科的共同课,同时为落实复合型教育,也设有学科通论导读课、跨学科选修课、讲座等。(3)专业课体现本专业培养规格要求的主